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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去”化解媒体融合新矛盾

2015-10-29 16:25:11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 谭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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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媒体融合矛盾,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都不能 “屁股决定脑袋”,还要提高柔性化、即时化管理水平,努力打造“量身定制”,改变信息短缺时代一切以传播者为中心的做法

化解媒体融合矛盾,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内容特色,巩固自身优势;实施立体传播,开展整合营销

新生事物必然带来新矛盾。

媒体融合就存在着融合发展一体化与利益主体多元化、管理要求扁平化与机构层级复杂化、全媒发展丛林化与媒体定位差异化的矛盾。

可以说,媒体融合发展一体化与利益主体多元化的矛盾,带有先天性。

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大都有着血亲关系。前者往往在后者“体内”通过新设部门、新搭平台、新招人员、新开渠道等增量方式生长出来。

然而,在同一媒体内部,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通常由不同部门或单位承担,有的甚至分属于不同法人主体,相互之间利益并不完全一致,利益主体矛盾在所难免。

在媒体激烈竞争、信息高度发达背景下,扁平化管理是提高反应速度和决策效率的要求。但是,传统媒体内部,往往横向部门分工严格、纵向管理链条严密,降低了市场应对和部门沟通协作的效率。

一边要提高效率,一边要严格管理,管理要求扁平化与机构层级复杂化的矛盾由此产生。

另外,全媒发展丛林化与媒体定位差异化的矛盾也已显现。

过去,报纸、刊物、广播、电视、通讯社等分工明确;如今,各媒体纷纷“触网”,全媒体发展呈现丛林化、趋同化之势。这一趋势有利于融合发展,却与媒体定位差异化间产生了矛盾。

化解矛盾,首先要想出办法。要树立融合发展的“三去”新理念,即去本位化、去行政化、去中心化。

去本位化,推进集团利益最大化。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都不能“屁股决定脑袋”,不能搞“大而全”“小而全”“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忌小、散、弱局面。考虑事情、处理问题,都要从媒体融合发展的大局出发,共同维护集团利益最大化。

去行政化,推进运作管理项目化。新闻媒体不是行政机构,其运转必须遵循新闻生产和新闻机构管理规律。运用项目化方式组织生产和管理,增强服务意识,简化业务和管理流程,强化媒体应急反应和综合保障能力,提高柔性化、即时化管理水平,是去行政化的好方式。

去中心化,推进分众传播精准化。关照受众需求,在特色化内容、分众化传播上下功夫,提高用户关注度和参与度,有针对性地生产特色信息产品,努力打造“量身定制”,以此改变信息短缺时代一切以传播者为中心的做法。

解决矛盾,归根结底要拿出切实举措。

首先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体制机制。

比如,适当调整工作流程,科学设置考核节点,形成新的绩效考核和分配体系;创新组织结构,形成适应融合发展需要的职能机构、层次结构和职权分布;探索工作交流、人员交流、利益整合和深度融合新机制;创设内部定价机制和不同主体之间的契约交易机制。

其次要强化内容特色,巩固自身优势。

在强调技术引领的同时,坚持“内容为王”,把内容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内容优势赢得比较优势和发展优势。

再次要实施立体传播,开展整合营销。

改变传统模式下不同传播单元各搞一摊、各推一套、相互竞争的营销格局,与“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传播”的媒体融合立体传播体系相匹配;变过去“两次售卖”的媒体营销模式为多次售卖、立体化营销模式。还要注重媒体品牌的综合利用和线上线下的资源整合。(谭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