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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资深环保记者的思考

2012-02-14 16:05:56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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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的环境新闻所报道的环境问题能更早引起决策层和社会公众的关注和重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那么像交通问题、污染问题和城市发展的其他环境问题或许能未雨绸缪,避免出现目前积重难返的局面。

如何用环境的视角去审视各种新闻呢?这需要有环境的思维和相关的科学知识。试举一例:

2011年“五一”前,被誉为“中原福塔”的世界第一钢结构电视塔——河南省广播电视发射塔对外开放,我注意查看一些相关新闻报道,没有看到媒体从环境视角所做的报道。同过去常规的传统报道一样,大部分新闻对电视塔的地理位置、塔身高度及建筑面积等参数、造型特点、所具有的功能作用、景观意义、旅游观光价值等等都做了介绍和描述。但是,对于电视塔的发射功率有多大,发射的电磁波是否会对周围环境构成影响,对人体健康有什么危害等等问题却只字未提。是这些问题不重要吗?还是这些问题过于敏感不宜信息公开呢?

对这一新闻的报道说明了什么?我以为:其一,新闻的发布者不了解电视塔的电磁辐射问题,没有对媒体发布相关信息,忽视了公众应该依法享有的环境知情权;其二,新闻媒体没有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进行采访提问,这与核电站的核辐射问题一样,电视塔的电磁辐射对周围环境也可能有影响,这既是一个科学知识问题,也是一个科学思维问题;其三,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一般群众对电视塔电磁辐射问题还缺少科学常识,环保意识还比较淡薄。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地都相继建立了广播电视发射塔。我注意到此类报道中,很少有看到关于发射功率和电磁辐射的信息。这如同建设一座水电站或者核电站,除了介绍它的装机容量有多少千瓦,年发电能力是多少以外,还应该关注它是否进行过环境影响评价,它对周围环境及人体健康有无影响?这些事关重大的环境信息应当公之于众。

而在另一篇2005年11月26日刊发的有关广州发射塔的新闻报道中,就从环境的视角做了较为详细的报道:

《广州开始建设全球最高电视塔 电磁辐射符合标准》

昨天,新电视塔项目一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按照国家环保总局1997年发布的《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总功率在200千瓦以上的电视发射塔、总功率在1000千瓦以上的广播台等的建设,环保部门要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申报登记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负责该类项目的竣工验收。所以,按照规定该塔电磁辐射污染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已完成建设程序办理工作。而且据该稿显示,电磁辐射没有超过国家标准。他还表示,对于电视塔的电磁辐射国家有明确要求,如果超过标准也不可能会通过。所以,对此问题,市民尽可放心。

在这篇新闻报道中,记者不仅介绍了电视塔的建筑参数以及用途和作用,还用大量篇幅重点介绍了电磁辐射以及如何防护的科学知识。使人们对电磁辐射既保持适度警惕,“敬而远之”,又大可不必过度恐慌,草木皆兵。凡事都要有一个度,只要控制在这个度的标准范围之内,就不会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