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剧片是观众喜爱的重要视听文艺形式,也是网络视听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前不久,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依规将国产网络剧片审查纳入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开始发放《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这意味着国产网络剧片的“上线备案号”被“网标”取代,网络剧片的制作、播放将更加规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改变了文艺形态,催生了一大批新的文艺类型,也带来文艺观念和文艺实践的深刻变化。”近年来,在互联网技术和媒体变革推动下,我国网络文艺蓬勃发展,产业规模迅速扩大,创作生态不断优化,用户数量显著增长。丰富的网络视听内容创意迸发、佳作迭出,呈现出百花齐放、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从2017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相关通知,要求网络视听节目与广播电视节目“同一标准、同一尺度”,到如今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引入发行许可证制度,在网络视听领域确立更严格、更规范、更明晰的行业标准,建设管用长效机制,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网络剧片制播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吸引更多专业机构和优秀人才向这一领域流动。 统计显示,截至2021年12月,我国网络视频(含短视频)用户规模已达9.75亿,占网民数量94.5%,产业规模达9468亿元。网络视听是满足社会文化需求的重要领域,《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的发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产业内部走势看,面对高标准、严把关的政策环境,网络视听内容将加速改善优化,以品质的迭代升级,促使传统视听内容推陈出新;从影视业发展趋势看,经历强弱项、补短板的过程后,中国影视市场将更具活力、更加有序,产业结构和生产水平也将进一步提升。可以说,“网标”时代的来临,正推动影视业朝着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不断迈进。 《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全面落地后,拿到首批许可证的几部作品受到业内外的普遍关注。发行许可证制度明确了优质网络视听内容的展现路径,维护了作品正当权益,提振了不少从业者的创作信心,将推动更多叫好又叫座的网络文艺精品持续涌现。如今,越来越多的网络文艺工作者摒弃跟风创作、粗制滥造的浮躁,选择扎根基层,从火热的现实生活中、从先进文化中寻找源头活水,努力创作新时代的经典。当优质视听内容得到更加制度化的保障,网络文艺工作者更需要苦练内功,进行自我提升。努力提高故事讲述水平和剧本创作能力,不断培厚网络剧片的思想内涵、社会价值,才能使作品具备强大的市场竞争力,赢得更多观众的关注和喜爱。 网络视听行业植根于网络,成长于网络。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智能终端迅速普及、移动5G技术广泛运用,让网络视听成为文艺消费的主要形态之一,也让众多网络剧片成为讲好中国故事、彰显时代风貌的重要媒介。应当看到,有了《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后,更多体量灵活、题材丰富、语态年轻化的网络视听精品可以发行至海外,方便外国朋友了解中国社会生活、感受中国历史文化的魅力。相关从业者要深刻理解把握互联网发展的基本逻辑、网络用户特点与需求,充分发挥网络视听产品的内容优势、形态优势、媒介优势,向世界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 网络剧片启用新标识,行业发展呈现新气象。主动适应新的政策要求,才能有效助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创作生产实现良性循环、高质量发展。希望网络剧片精品云集、佳作不断,与传统影视剧齐头并进、各展风采,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牛梦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