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广播、电视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定义同文字作品。 (2)评论类:定义同文字作品。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 (3)新闻专题类:从不同角度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含电视新闻纪录片和分期刊播的专题)等。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定义同文字作品。包括同一天内在不同时段对同一事件进行的追踪或连续报道。代表作的时长按体裁适用相应项目规定,有一件代表作超长,即视该组报道为超长作品。 (5)新闻访谈节目类:主持人与嘉宾就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作品和新闻人物访谈作品,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作品时长不少于2/3。 (6)新闻现场直播类: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要求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的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的优先。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跨年直播的节目,首次播出时间在上一年度,节目主体部分在上一年度完成的计入上一年度。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 (7)新闻节目编排类:以动态消息为主的常设集纳式新闻栏目的编排作品。 3.网络(新媒体)作品参评项目 (1)新闻评论类:新闻网站、新媒体的原创评论。 (2)网络专题类:新闻网站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 (3)网络访谈类:主持人和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的2/3。 (4)页(界)面设计:新闻网站首页、新闻频道首页或新闻专题首页,和移动端发布的新闻作品界面。 (5)其他网络作品。以上4类网络作品之外的新闻作品。如网络消息等,含在新媒体刊发的文字消息。 4.综合项目 (1)新闻摄影:报纸、通讯社、新闻网站和新媒体刊发的新闻摄影作品。 (2)新闻漫画:报纸、通讯社、新闻网站和新媒体发表的新闻漫画作品。 (3)新闻名专栏:各媒体(含新媒体)原创并刊播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的板块(单元),要求已连续刊播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且年度内刊播不少于48周,每周刊播不少于一次的新闻性专栏。网络和新媒体专栏要求年度内每周至少更新一次。 报纸专栏应有固定的名称,位置相对固定和独立,不含专刊和专版。广播、电视专栏应有固定名称、标识。网络专栏应在固定页面有固定名称和链接位置。新媒体专栏要有固定名称。 (4)新闻论文:研究论述新闻实践、新闻理念、新闻理论的文章。 (5)国际传播类:中国媒体的对外报道,以及有效影响了国际舆论的新闻作品,包括以国际传播为研究对象的新闻论文,参评作品体裁不超出福建新闻奖其他参评项目的规定范围。作者、编辑、主创人员申报要求参照各项目的要求。 5.媒体融合参评项目 (1)短视频新闻:在移动端发布的视频新闻。 (2)移动视频专题:在移动端首发的视频专题(含微纪录片)。 (3)移动直播:与新闻性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发布,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跨年直播的作品,首次播出时间在上一年度,作品主体部分在上一年度完成的,计入上一年度。 (4)媒体创意互动:以用户交互为主要特征,发布方与用户方形成完整新闻传播链条的新媒体作品。 (5)融合创新:在媒体融合报道方面具有示范性,产生强烈社会反响的重大创新新闻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