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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通报6起“三假”案件查处情况

2016-09-27 09:45:48  来源: 新华社  作者: 姜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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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安“1·04”假记者敲诈勒索案。2016年1月,延安市公安局侦破一起假记者敲诈勒索案。经查,范某某、韦某、郭某某等人为谋取利益,以报道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负面新闻为要挟,先后19次对相关企业员工进行敲诈勒索。2016年7月11日,安塞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范某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韦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郭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此案为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案件。

陕西西安“1·28”假记者敲诈勒索案。2016年2月18日,西安市公安部门破获一起假记者敲诈勒索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张某某、郑某某、董某某假冒《检察风云》杂志社西部工作站工作人员,赴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要求监督办案。此外,上述犯罪嫌疑人还假冒中国检察出版社西安办事处及检察院工作人员,多次招摇撞骗。目前,该案已移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为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案件。

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将按照“秋风2016”专项行动部署,在发动群众举报、查缴非法报刊、查办“三假”案件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加强市场监管、查办大案要案,有效震慑“三假”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正常新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