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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参评材料截止日期 各单位报送的消息、评论、通讯与深度报道(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新闻论文参评材料报送日期截至2015年5月20日。中国新闻奖各专项初评单位报送作品截至2015年6月5日。 纸质材料截止日期以寄出邮戳为准。各报送单位务必于截止日期前把参评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并在外包装上注明“中国新闻奖材料”字样。 邮寄地址:北京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7号,收件人:评奖办公室,邮编:100062。 (二)报送单位申报材料 1.每个报送单位报送1份关于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履行推荐和报送程序的说明,内容要求列举参评作品材料公示时间、地点(单位、网址)及相关情况等,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 2.每个报送单位填写1份《中国新闻奖报送作品目录》(附件2),如同一项目有2件(含2件)以上参评作品,按初评得票多少为序。 (三)参评作品申报材料 参评作品申报材料分为纸质材料和公示用电子材料,广播电视作品还要求有播出作品复制光盘。经专项初评委员会报送的作品,其纸质材料装订和报送要求,以相关专项作品初评《评选工作通知》规定为准。 1.纸质材料及装订顺序 参评作品推荐表(附件3)、简介、文字稿。 2.《参评作品推荐表》填写要求 (1)《推荐表》各项填报内容须按照《评选办法》规定填写。 (2)刊播单位名称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规范名称填写。 (3)“初评评语、推荐理由”须由初评委员会撰写,并由报送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名确认。不能明确填报评语及推荐意见的,不予评选。 (4)参评作品媒体融合报道情况和应用新媒体情况填报在“社会效果”栏内。 (5)国际传播奖项参评作品在推荐表“参评项目”中注明“国际传播奖项”和作品体裁,并根据上述要求按照体裁报送材料。同时,必须提供在境外媒体落地(转载、引用、采用)的报样或网页、音频、视频等依据,提供不了的,不予评选。 3.各类媒体参评作品文字稿 (1)报纸作品报送2份完整样报。 (2)通讯社作品报送1份打印稿和1份媒体采用样品。 (3)广播、电视作品报送1份该作品音视频播出内容的完整文字打印稿,要求段落完整,文字清晰(不能改变原播出内容),语句与标点符号准确。 (4)新闻论文报送论文刊发页面、目录页、版权页的复印件。 (5)外文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原文稿后附1份完整准确的中文译稿,译稿不得改写或超出原文内容。 4. 广播、电视作品将原版播出作品复制为适用于DVD机播放的光盘。每件作品刻录1张光盘。电视作品在刻录前,务必选择刻录为“可自动播放的DVD格式光盘”。刻录后的DVD光盘须在DVD机上试播,检查能否自动播放、前进、后退,声音、画面是否完整清晰流畅。广播电视评论、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原作有片头、片尾的,须完整刻录包含有片头、片尾的音视频作品。广播电视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每件代表作各刻在1张光盘上,并在光盘上注明代表作顺序。 5.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参评材料,均须按照规定格式制作成网络公示及评委评审用的电子文本,并由各报送单位通过中国记协新闻评奖系统上传。系统于截稿之日24时关闭。如通过网络上传确有困难,可按要求将相关申报材料制成电子文本并刻录在光盘上,于截稿日期前寄送到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如制作光盘仍有困难,须提前15个工作日与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联系解决办法。 (1)参评作品的推荐表、简介、文字稿等相关内容请填写在系统页面。 (2)报纸版面、摄影、漫画作品制作成不小于1M的RGB模式JPEG图片上传。 (3)广播作品制作成128k码率的WMA格式音频作品;电视作品制作成1000 k码率,4:3视频页面比例,页面大小为640×480像素的WMV格式视频作品。网络报送公示系统不支持断点续传,音视频作品单一文件大小不超过200MB,如超过200MB,请切分成多个文件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