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上网 从心所欲不逾矩 □法制网记者 陈晓英 “我今年53岁,是北京市广内街道一个普通的居民。作为一个网民,我希望能够依法管网、依法上网。”10月24日,中央网信办召开的各界人士座谈会上,来自北京社区的大妈马玉荣说。 与以往明显不同的是,此次座谈会不仅有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国务院法制办等中央机关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等知名专家学者,人民网和腾讯网等网站负责人,还有来自北京社区的大爷大妈和基层代表参与其中。整个座谈会持续约4个小时,与会人员争相发言,屡屡出现“抢话筒”的小插曲。 座谈会上,中央网信办有关负责人提出,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基础是按照全民守法要求,引导网民尊法守法,做“中国好网民”。分析人士认为,这不仅准确号到了当前互联网发展的“命脉”,更为具体推进互联网法治化提供了现实举措。 “我是一名年轻的妈妈,经常在打开网络时看到很多重口味的东西,尤其是对于涉黄和涉及暴力的信息,我有深深的焦虑。”有着15年网龄的市民李婧说,“网络只是一个工具,我们线下每一个人要遵守一种公约,我希望在线上也一样。网络的七条底线,我非常拥护,我周围的人都非常拥护。如果我们不坚守这个底线,我们就会天天生活在阴暗面里面,而且还有很多是虚假的、夸张的信息,这样的乱象非治不可。” 有着十多年网龄的院浩也赞同李婧的观点。回顾自己的上网经历,他表示,既学到了很多知识,也遭受过网络无序带来的危害,比如网络购物被骗、虚假广告,甚至因辟谣而被人身攻击。 “有时,我问网民,你们没有法律意识吗?有网民回应说网上没有人管。”院浩说,很多网民比较情绪化,没有规矩意识,特别是平时还懂得道德底线,但在网上道德底线的意识就不是特别强烈了。这导致网上产生很多问题。 “作为一个网络编辑,作为一个网龄16年的老网民,我对早期互联网的无法治状态记忆犹新。在一段时间内,现实社会的法治规则无法延伸到网络空间,网上的诽谤、造谣、商业炒作和有害信息往往不受任何惩戒。许多家长因此视网络为洪水猛兽,一谈到青少年上网,就默认孩子‘学坏了’。”“观察者网”公众号负责人任冲昊说。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处长卢宇蓉表示,随着网络技术普及,网络确实是融入了我们的生活,但是与此同时不当的网络行为日益增加。当前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分两种类型:一是针对网络实施犯罪,主要表现为制作传播网络病毒,或者通过其他技术手段侵入、破坏或者获取网络空间的各种资源;二是将网络作为一种手段实施犯罪,如盗窃、诈骗、诽谤、虚假恐怖信息、虚假广告等。当前社会媒体关注比较多的就是通过网络诽谤侵犯公民的名誉权,利用网络造谣、传谣的行为和现象比较严重,利用网络的经济违法犯罪有上升的态势。 “四中全会刚刚结束,在这样一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中央网信办带领组织讨论网络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卢宇蓉说,“增强公民对法律的认同,需要我们更多的宣传。从内心认同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共同维护秩序,是维护网络的大前提。” “子曰师说”公众号负责人曹雅欣认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期望能够实现最大程度的自由,谁都不愿意被人管束。但是,真正的法治化、自由化,就像是孔子所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的状态,可以自由自在地任性行事,可是不会触碰到法律的禁忌、不会挑战到规则的底线。也就是说,每个人都能自觉依法行事。 如何引导网民尊法守法,做“中国好网民”?吉林省互联网信息办主任张育新建议:一是加大“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的宣传力度。邀请专家学者参加访谈,正面解读;二是加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解读、普及力度;三是要进一步提高网民道德意识。在“依法治网”的前提下,提升“以德治网”的力度,不断强化网络道德建设。 江苏省网信办副主任周锋介绍了当地具体做法:推进网上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工作,西祠胡同、化龙巷、濠滨论坛等基本实现了版主实名、网民注册发言实名等,提高了网民的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作为与会的专家学者,王振民的建议是,网民要有法治意识,这比现实世界的法治意识更需要,更迫切。法治思维不仅仅是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对网民和普通老百姓来讲也需要有法治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