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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络管理的新探索 国际社会尽管对如何管理互联网有分歧,但对于“互联网需要加强治理”的态度却是一致的。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允许互联网变成“法外之地”。中央决定组建更高层级的互联网管理机构,就是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加大顶层设计力度,理顺和整合网络治理体制,切实提升新媒体的应用水平和治理能力,推动形成客观理性的网络生态。 1. 构建互联网法律体系,加强顶层设计。 这是维持网络空间秩序、保障网络安全的迫切需要,也是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提升国际网络话语权的必备条件。中央高度重视网络立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今年2月,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目前,我国网络立法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传统法律法规,可以直接适用于网络,或者修订、解释后适用于网络,另一部分是针对网络的专门立法。总的看,这些网络立法多是在互联网发展初期制定,存在及时性不够,针对性、系统性不强,规范层级较低等问题。随着网络快速发展,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电子商务等新技术新业务不断涌现,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现有立法已不能适应网络管理和发展的需要,亟须进行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积极开展立、改、废、释工作。 2. 网络信息自由安全流动,有赖于规范的秩序。 现阶段,《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明确了淫秽色情、低俗信息等网络禁载内容。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其他部门合作,开展了多个专项行动,深化拓展整治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空间工作。在规范网络新闻传播秩序方面,2013年5月9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秩序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新闻来源标注不规范、编发虚假失实报道、恶意篡改新闻标题、冒用新闻机构名义编发新闻等违规行为。在打击网络谣言方面,2013年8月,全国公安机关针对网络谣言展开的专项治理行动,高法和高检专门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一批网络名人相继落网。同时,北京地区网站联合辟谣平台上线,快速整合传播辟谣信息。在自媒体规范方面,2013年8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鲁炜与十多位网络名人座谈,指出网络名人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传播正能量,并提出应遵守的“七条底线”。同时,对迅速发展起来的即时通信工具微信,以及境外团体、机构和外国政要开设的微博账号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清理网上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方面,今年4月13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打击网上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的公告》,对包括移动互联网在内的网上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同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的渠道,以实际行动配合专项行动开展。文明的国度必然是拥有良好的互联网秩序、健康使用互联网内容的国度。只有政府、媒体、网民等多元化主体联动,形成协同治理机制,才能强化网络治理、确保网络媒介生态秩序。 3. 行业自律是互联网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加强管理、行业加强自律”是世界各国互联网管理的普遍做法。20年来,我国逐步探索建立了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行业自律成为我国互联网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互联网行业自律组织,紧跟互联网发展前沿开展探索研究,积极配合政府加强行业管理,为推动我国互联网发展和中国特色网络文化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2004年成立的首都互联网协会,主要通过“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网站自律专员”、“妈妈评审团”三种机制对互联网企业形成约束。今年年初,腾讯公司发出《向网络诈骗黑色产业链宣战》倡议书,向整个社会和业界发出倡议,吹响向网络诈骗黑色产业链宣战的号角。作为网络营销者,腾讯公司倡议的行业自律规范具有制定程序较简便以及适用灵活度较大的优势。在现阶段,这不但能发挥其对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中的规制作用,填补正式法律出台前的功能障碍,还能为相关法律制定颁行积累经验。4月初,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成立,这个国家级协会成员中涵盖了银行、基金公司等传统的金融机构,旨在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进行自律管理,推动形成统一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规则,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如今,互联网大发展、大融合、大变革已成定势,自律组织探索的领域会越来越广,形式也会越来越多样。这些行业组织将充分发挥自律建设的带头作用、服务作用、纽带作用,完善自律规范,健全自律架构,积极开展网络信息公众评议、文明网站评选等活动,引导业界依法、诚信、文明办网,推动互联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4. 提高公民个人网络素养是管好用好互联网的基础。 互联网、移动设备及社交媒体使用的增多,使得人们驾驭可用信息的难度越来越大。规范互联网的发展,除了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管理和业界自律以外,在很大程度上要靠网民的自觉维护。这就需要网民强化舆论公约意识,培养客观对待新闻事件、坚持维护公共利益的理性思维,用开放、包容的心态看待互联网信息传播。 从我国网民的构成来看,提高青少年学生的信息素养刻不容缓。目前,我国青少年网民已达2.35亿,占网民总数的41.6%。他们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网络和新媒体在方便青少年学习、生活的同时,也对其产生不少负面影响。网络信息传播的快捷、开放,很容易对涉世未深的青少年造成信息甄别的难度,不利于思维能力和判断能力的培养。同时,一些低俗信息和网络谣言等虚假信息的泛滥,也会误导社会认知,使部分青少年接受的主流思想道德教育被稀释、替代,价值观发生扭曲或偏差。 近年来,政府各个部门在大力倡导未成年人文明上网、绿色上网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尝试。2013年11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单位共同指导全国百家网站开展“绿色网络 助飞梦想”——网络关爱青少年活动。其中,互联网法律法规宣讲普及活动就是面向青少年群体,宣传普及互联网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上网健康用网常识,引导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提升青少年网络素养和法制意识,形成科学、文明、健康、守法的上网习惯。 培养网络文明素养非一日之功。相关部门要把网络文化法治和道德教育纳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践中,提高公民自觉维护网络文化健康有序发展的意愿。既要实施“网络安全知识进校园”行动,也要在学校日常教育管理中,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类课程、互联网专业课等主渠道作用,将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纳入课程教学,努力实现未成年人网上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作者: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