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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雾霾需要阶段性成果

2015-11-12 09:07:30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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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众来讲,需要不仅仅是公共管理者的各种决心,各种措施,而是实实在在的效果。谁也不指望雾霾一夜之间就能治理好。但也不能说治理了多年,到了冬春季节,一切依然如故。

近日,严重的雾霾天气再次袭击我国北方地区。未来五天北京将经历连续污染过程,其中周末两天可达重度污染。在东北,黑吉辽三省接连发生严重雾霾。11月2日开始,黑龙江省部分地区遭遇重度雾霾,导致多条高速公路封闭,哈尔滨市部分中小学停课。11月8日沈阳PM2.5值达到惊人的1400,有市民戴防毒面具出行。在长春,局地能见度不到400米,一度不到100米,甚至在室内也能闻到雾霾刺鼻的味道。华北、东北已经在雾霾的侵袭下沦陷,那么其他地方呢?

如果说其他污染,主要是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的话,那么大气污染及其形成的雾霾,不仅影响到身体健康,还因为其直观——看得见闻得着——直接影响到人们的心理和精神,而且这种影响不是个别人,而是所有人群,会引发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不过套用一下以前相关政府部门盛行的“坏事变好事”的逻辑,这件事情也是“好事”。首先,如此直观的严重污染,降低了相关政府部门推诿、粉饰和掩盖的可能性,事情就在所有人的眼皮底下发生,再大的胆子,再厚的脸皮,也不能否认了。其次,雾霾让每个人都无处可逃。雾霾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虽然这是一种可悲的公平),有钱有权者和老百姓享受同样的待遇,最多也就是能比老百姓戴一个高级一点的口罩,但有什么用呢?那么这种“公平”,能不能也成为治污的动力呢?第三,雾霾的存在,能够形成强大的、持续的舆论,只要雾霾还存在,还如此直接和尖利地刺激公众的神经,要求治污的呼声就不会减弱,给环保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造成强大的压力。

现在关键的问题是这种压力和动力能不能转换成为实际的治污效果,把“好事”变成真正的好事。客观地说,各级政府近年来对此给予了空前的重视,出台的措施和治理的力度也是空前之大,但遗憾的是,效果却不是空前的好。因为雾霾形成的机制复杂,涉及利益面广,时间跨度长,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也就是说,历史欠债太多,之前畸形的经济增长观念,导致了如此严重的后果。现在要还债,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更何况一些地方仍然想欠债不还,甚至为了政绩,还想欠新债。可见这些压力和动力还不够,需要新的压力。

我想这种压力就是明晰的阶段性目标和严格的绩效评估。对于公众来讲,需要不仅仅是公共管理者的各种决心,各种措施,而是实实在在的效果。公众是理性的,谁也不指望雾霾一夜之间就能治理好。但也不能说治理了多年,到了冬春季节,一切依然如故。因此各级政府部门在当下不能只讲治理雾霾的决心、措施和投入,更要明晰治理的目标和效果,包括最终目标和阶段性目标,要有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同时要明确与时间表相对应的责任,实行的严格绩效评估。做不到这些,治理雾霾就成了打马虎眼儿的把戏和烧钱的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