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执法人员“出事”被曝光后,主管部门拿“临时工”扺错的事儿又发生了!近日,江苏省镇江市一名城管队员和早餐商贩发生纠纷,路过市民将其纠纷过程拍下来,传到网上。城管队员“我就欺负老百姓”等“豪言壮语”瞬间爆红网络。事后,相关部门表示,涉事人员朱某是“临时工”,随后将其开除。 这再次凸显权力部门非常顾及其名声和权威的态度和强势。其实,你越拿“临时工”说事儿,越容易引起公众反感。 众所周知,所谓“临时工”,是与“正式工”对应,属于本单位的非在编人员。两者的差别在于单位内部的福利和人事制度方面。而对外,两者代表的都是供职单位,其职务行为的后果单位难辞其咎。 公安和城管无疑都是极为严肃的执法岗位,为何多年所聘用“临时”人员较多?这与我们的城市和人口飞速膨胀扩张有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这两大执法部门人员应属公务员系列。但如今,由于受人事编制限制,公安和城管系统每年实际能招聘的正式人员与其需求极不相符。为应对繁杂、繁重的执法公务,一些单位不得不招聘了大量“辅警”和“协管员”。 作为执法力量的补充,既然一些“临时”人员做着与正式执法人员一样的工作,那么他们在素质、能力方面显然也要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要求。授权给他们的单位和部门显然也要为他们的行为和后果负责。一出事就推给临时工,早已不是什么高明手段,也不可能推掉相应的责任,甚至可能“止增笑耳”。 包括公安辅警和城管协管员在内的“临时工”,不时有一些违法执法的行为,当然应该受到处理,但这绝不意味着相关部门就能把他们当成“替罪羊”,一劳永逸。 老拿“临时工”当托词,容易助长相关单位的懒惰作风和侥幸心理,使得一些真正的责任人免于责任追究和法律制裁。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