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福建记协> 传媒动向 > 正文

《中国经济时报》一版发文致歉深刻反省郗永丰案件

2014-04-29 16:40:49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网  作者:   
视频加载中...

在近日开展的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中,被通报的《中国经济时报》及其记者违法案件,因具有一定典型性而在业界乃至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4月11日,《中国经济时报》在一版刊发《深刻吸取教训 切实加强整改》一文,就去年发生的河南记者站副站长郗永丰违法违规案件,向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主管主办单位和广大读者致歉,并表示整改工作正在深入进行,恳请社会各界监督。

“八个查一查”逐一对照

文章指出,“河南记者站副站长郗永丰违法违规案件,给报社乃至新闻界都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事件发生后,报社上级主管单位要求报社,深刻剖析问题,查找制度漏洞,从源头上找到治理办法”。

中国经济时报社为此明确提出了“八个查一查”,逐一对照检查。即深刻检查有偿新闻、有偿不闻等不符合新闻报道规定的情况;深刻检查违反不允许记者站进行经营活动的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及报社给记者站下达经营任务等情况;深刻检查以采写负面报道为手段,对报道采访对象进行威胁索要财物等情况,以及记者与记者站存在利益链条情况;深刻检查利用记者职务身份,以帮别人消除负面报道影响等为由头,向他人索要财物情况;深刻检查先负面报道,再进行正面宣传,搞变相敲诈等情况;深刻检查在人员管理上存在漏洞的情况,比如学历造假、档案不全、有案底等不良人员钻空子进入报社;深刻检查只重视经济利益、把创收作为考核标准等情况;深刻检查对记者站广告版面审核不严,或审核制度缺失的问题。

以郗永丰为镜时时自醒

通过全面自查自纠、深挖根源,中国经济时报社认为,郗永丰案件的发生,既有本人经不住物质利益诱惑、没能坚守职业操守的原因,也反映了报社经营模式、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驻地记者站的考核倾向存在偏差、进人把关审查不严等。

对此,中国经济时报社积极采取措施,以杜绝此类案件再次发生。首先,从源头抓起,严把进人关。对现有人员特别是记者站人员,分别从人事档案、劳动合同、学历简历等方面,逐人逐项进行严格审核和清理,及时发现和严控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人员。其次,严格梳理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经营管理制度,让搞有偿新闻和新闻敲诈的人无空子可钻。再次,切实加强新闻职业道德教育培训,要求全体人员以郗永丰为镜子,时时对照检查,警醒自己。

全员签订“八不准”“十五不准”

中国经济时报社还与全体采编人员和记者站人员分别签订“八不准”“十五不准”等内部行为守则,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分别给予开除、记过等处分。

所谓“新闻采编人员八不准”,即不准搞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不准新闻采编人员直接参与经营活动,不准以负面报道相威胁索要钱物或达到其他目的,不准以新闻从业人员身份便利帮助协调相关事宜收受钱物,不准在营利性机构兼职收取报酬,不准记者站与报社采编人员形成利益输送链条,不准借新闻采访之机为亲友谋取利益,不准与地方(企业)宣传部门人员结成利益联盟。

“记者站十五不准”,即不准有违法乱纪和不良从业记录者进入记者站,不准伪造、篡改个人档案材料、经历、学历等,不准私自进人用人或允许非持证人员从事采访活动,不准私自接受或处置办公用房、车辆及其他赞助,不准私印或悬挂与事实不符的单位名称、招牌或个人头衔,不准将办公经费等资金进行体外循环,不准在非新闻类稿件上署“本报记者”等字样。此外,“新闻采编人员八不准”也是对记者站人员的要求。(记者晋雅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