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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央媒”记者敲诈,一开口就要20万元;盗用正规期刊刊名、刊号,假杂志比真的还要“高大上”;假记者背后有真记者撑腰,敲诈不成就予以曝光……假记者、新闻敲诈犹如新闻领域的“顽疾”。新华社发 朱慧卿 作 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记者徐硙)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通报的中国经济时报社记者站及记者敲诈勒索案中,记者利用新闻采访报道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损害新闻队伍形象。新闻敲诈已经成为社会公害,必须重拳出击打击新闻敲诈,多举措清除新闻“蛀虫”。 在中国经济时报社记者站及记者敲诈勒索案中,该报社记者郗永丰自2010年10月担任该报河南记者站副站长(主持工作)以来,借助记者站工作之便和记者身份,与该报记者李国鹏、原记者耿付安、事业发展中心主任乔国栋、河南记者站工作人员刘云涛等人,多次利用新闻采访报道活动进行新闻敲诈。 根据案件通报情况,郗永丰等人不仅利用舆论监督写曝光文章向基层施加压力谋取非法利益,还利用职务便利斡旋其他媒体或记者消除负面报道谋取非法利益。同时,记者利用新闻舆论监督介入企业经济纠纷谋取非法利益并强迫企业搞有偿宣传谋取非法利益。 与此同时,中国经济时报社河南记者站利用新闻采访活动违法从事报刊发行等经营活动,完成报纸经营任务。 目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撤销了中国经济时报社河南记者站,吊销了郗永丰、乔国栋、李国鹏的新闻记者证,并将涉案记者和耿付安、刘云涛列入不良从业记录,郗永丰等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该案同时被移送报纸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该报社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邬书林表示,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要强化日常管理和制度执行力,抓主管主办制度和报刊年检制度。同时,开展记者站治理整顿,从严审批记者站。 对于新闻从业者管理,邬书林说,今年4月,总局将组织换发新版新闻记者证。各地在换证工作中,须严格审核所有人员的申报材料,结合换证工作,清退不合格人员。同时,要加强新闻采编人员资质管理,把好人员准入关。此外,要严格新闻记者违规惩处及退出制度,对违法采编人员及时做出行政处罚或处理,列入全国统一的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数据库,做出禁业或限业处理。 “打击新闻敲诈是为了更好地开展舆论监督。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要求各地迅速部署打击新闻敲诈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重拳出击,动真碰硬,坚决清除新闻‘蛀虫’,不达目的决不收兵。”邬书林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