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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电诈也是媒介的道义

2021-11-26 11:29:23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 江作苏   

法律介入网络的力度正在持续加大。《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最近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首次提请审议,从制度和技术两个层面,加强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在与电信网络诈骗开展的斗争中,无论是大众媒介还是自媒体,都有着进一步提高认识、从自我做起的道义与责任。

媒介的伦理影响力要释放。电信诈骗的基础出于不劳而获的歪曲伦理,这种伦理往往融汇于多种媒介传播的各种内容中,例如迷惑人的以小博大的游戏和表演等,让人充满机会主义的博弈期待。如果一个人在这样的媒介环境中浸淫长久,至少他本人面对骗局时就容易上钩,甚至有些人还会沦为帮闲和帮凶。

媒介的警世作用要发挥。在网络这个“梦工场”中,媒介以往并不把存在着诈骗当作一件大事来予以警世。在许多年轻人心目中,粉色的梦幻、炫酷的时空似乎是网络的基本色调,但是另一个侧面用冰冷的数字告诉人,网络犯罪在上升。据公安部发布的数据,2020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5.6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3万名,拦截诈骗电话1.4亿个、诈骗短信8.7亿条,为群众直接避免经济损失1200亿元,也就是说,全国平均每个人涉及近百元。这种“狼来了”的声音,绝不是危言耸听,媒介应该大声警告。

媒介的技术防范要大幅加强。数字时代,预防技术上升为关键的治理手段。电信网络诈骗属于技术型犯罪,以技术对技术的应对思路是不二选择。就媒介而言,具有接触公民私人信息的工作场景;而媒介作为信息平台,电信网络犯罪常借巢下蛋,虽然媒介主观并无为恶之意,但客观上有助虐之嫌。因此,今后媒介在技术防范方面需要大幅刷新。一般来讲,技术投入的总取向是提高效能,今后要把加强防范纳入效能观一并考量。试想,媒介如果因技术问题再发生大规模隐私泄露事件,将要承担的责任可能就不仅只是民事责任了。

可以预见的是,电信网络技术越是普及和深度运用,犯罪的渊薮也就越是漫漶。从权利角度看,赋权越彻底,对权利的监督与制约的要求就越紧迫,不能幻想人皆可为的领域能够无为而治。在这方面,媒介应该自觉起而行之,行而告知天下。(江作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