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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度《福建新闻奖作品系列评选办法》的通知

2021-03-17 15:48:02    来源: 福建记协网   作者: 福建记协网   

关于印发《2020年度福建新闻奖作品系列评选办法》的通知

2020年度福建新闻奖作品系列评选办法

福建新闻奖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常设的省级工作部门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由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福建新闻奖分作品、人物、中央境外媒体作品三个评选系列,每年开展评选表彰。

一、评奖宗旨

开展福建新闻奖评选活动,旨在检阅我省新闻工作年度业绩,表彰德才兼备的优秀新闻工作者,展示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和“走转改”活动成果,发挥优秀新闻作品和优秀新闻工作者的示范作用,推动新闻媒体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积极宣传党的主张,深入反映群众呼声,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努力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凝聚强大舆论力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广大新闻工作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职责使命,践行“四向四做”,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保持人民情怀,记录伟大时代,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守正创新做好新形势下新闻舆论工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作出更大贡献,为建设新福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评选范围

参评作品必须是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时事类期刊,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新媒体中心(传媒中心、融媒体中心),省内相关高校新闻院系,原创并在2020年度内刊播的新闻作品;参评媒体融合奖项作品要求由以上新闻单位应用数字技术制作,在移动互联网平台首次发布传播。新闻论文须在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报刊刊发。

参评的新闻单位须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团体会员单位。相关高校新闻院系为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和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

曾获新闻名专栏以及新媒体品牌栏目奖项的栏目,如无重大创新变化,一般3年内不再参评。

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媒体,不得推荐作品参评当届福建新闻奖。近3年内有不良职业道德记录的新闻工作者单独采写或主编、主创的作品不得参评;参与采编制作的作品获奖,取消其个人参评和获奖资格。

三、评选项目及基本要求

参评作品的作者、编辑和主创人员按各项目要求申报,姓名和排序以刊播时署名为准(刊播时署笔名、网名的,申报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本名;刊播时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超过上限的按“集体”申报。申报作者、主创人员、编辑为“集体”的需附作者、主创人员、编辑名单。署名申报为“集体”的,作者、主创人员、编辑报送数量上限为规定作者、主创人员、编辑数量的2倍以内。广播、电视作品的创作者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记者、编辑等相关工作人员。

作者、编辑分别署名的,编辑可报1-3名,不能空缺。同一件作品的作者、编辑人员可以重复。

参评作品以外语或者闽南话等地方语言、少数民族语言刊播的,须提供汉语译文。

文字类作品字数按正文字数计算,含标点符号,不含标题、署名、注释、关键词等内容,以WORD“字数统计”栏“字数”项为准。音视频作品中的广告不计入时长。少数民族和外国语言文字作品以原作字数或时长为准。参评作品署名及字数(时长)要求详见附件。

参评专栏、专题、系列报道、媒体融合类的代表作,不得再次单独报送参评本届福建新闻奖其他项目。

1.文字类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迅速简明报道新闻事实的文字新闻作品。

(2)评论类:对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评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评论等,不包括杂文。

(3)通讯与深度报道类:用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和详细报道的新闻作品(含分期刊发的通讯)。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报道。作品整体性强,单件作品之间关联性强。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跟踪式”报道。组合报道是指围绕同一主题、现象、人物、事件在同期同一专题内刊发的不同体裁的报道。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系列评论和系列理论文章,不含将分散发表的、主题或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参评作品单件作品均不少于3篇。

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按作品结束时的刊播年度申报。参评的系列、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件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3件代表作。字数以其3件代表作的各自体裁字数要求为准,1件代表作超长即视为该组作品超长。

(5)期刊作品:有独立的办刊方针的新闻时事类期刊上登载的新闻作品。

(6)新闻版面:要闻版等新闻版面(不包括摄影、漫画等专副刊版和成组的版面),日报要求版面2/3以上内容为当日新闻,周报要求版面2/3以上内容为当周新闻。

(7)副刊作品:包括杂文、文艺评论、特写和报告文学。

(8)理论宣传作品: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运用科学理论释疑解惑、分析和解决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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