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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新闻伦理约束医疗报道 真实准确应是第一原则

2019-05-07 10:15: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作者: 张田勘   

医疗和新闻两大行业的对撕和互掐似乎有了固定模式:前者称媒体离间了医患关系,造成了仇医,后者称前者需要反思医德医风,从自身找原因。然而,行业对立无助于解决问题。在这方面,美国新闻界和医学界从新闻伦理层面提出了改善医疗报道的方法。

真实准确是第一原则。无论是报道医疗事件还是其他新闻,如果遵循这个原则,就不致产生较大的纠纷和对立,而且可能让被报道方和社会各方心悦诚服。媒体的医疗报道不光只针对事故和问题,也要报道成就,这些报道都要遵循真实和准确的原则,一是一,二是二,不能无中生有。

美国卫生和人类服务部最近出台了一个报告,似乎是专门炮制出来支持奥巴马的医疗改革——平价医疗法案。报告称,由于该法案的出台,在2010年到2013年间,中心静脉导管关联性血流感染率降低了49%。但是,这个感染率早在2008年就开始下降了。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健康政策和管理学教授埃什西·吉哈博士认为,记者没有对这个报告提出的事实进行核实,让公众感觉到报告不是对事实的认真和严谨的考察而是政治颂歌。

核查事实是提高医疗报道质量的最基本也最重要的方法。对此,《纽约时报》制定的新闻《标准与伦理》特别规定了三个原则——公平、诚实和真实,依据这些原则又制定《诚实指南》,要求记者加强对新闻事实的核查,有错必究,无论是哪种情况的新闻报道。

真实和准确对医疗事故的报道更为重要,因为这是一种批评性报道。要贯彻真实和准确的原则,媒体人还要补充一些原则,就是既不能充当律师(有可能偏向当事人),也别以为自己是法官(有独立和权威的裁决权),而只能是调查员和记录员。

所谓调查员和记录员是指记者不对医疗事故、事件和人物进行判决,而只是公正地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调查和阐释清楚。现在,网上流传的一个记者(媒体)和医生的段子,说明了记者在医疗报道中充当法官是多么有害。这个段子的第一节是:

记者:医生,你说感冒会死人吗?

医生:有可能。感冒可能是很多危重病的早期表现,多是由于病毒感染所致。而所感染的病毒有嗜心肌的,也有嗜神经的。确实有可能因为病毒感染导致病毒性心肌炎继而发生死亡。

第二天见报的新闻有这样的标题:《庸医蓄意散布恐慌称:感冒只有死路一条》。

如果真的如此报道,那就是记者严重违反新闻伦理。仅这个标题就有多处记者的是非判断和结论,一是称医生为庸医,二是称医生散布恐慌,三是称医生认定感冒只有死路一条。

以“安徽男子刘某右肾消失”的报道为例,在刘某右肾的调查结果出来之前,新闻报道不能轻易下结论。现在,徐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成的调查组已经得出结论,刘某术后右肾存在,目前呈现为外伤性移位、变形、萎缩。之前引发的混乱不是严肃媒体的报道制造的,而是一些自媒体在转发这个消息时进行了添油加醋。

此外,有质量的或好的医疗报道还需要做到:避免伤害和找出事件的根源,引导公众思考并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无论对病人还是医生,都应尽量避免泄露其隐私。对一起明显的医疗事故,应当报道与这一事件相关的制度、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原因,让涉事方和管理机构制定对策,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这也是新闻业和医疗行业的共同立足点和追求。(张田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