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福建记协> 传媒评论 > 正文

新华时评:媒体炒作娱乐新闻不能伤及孩子

2017-08-16 10:20:28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刘怀丕、段续  

新华社北京8月15日电(记者刘怀丕、段续)这两天,一位男演员婚变的新闻被媒体爆炒。公众关心明星的私生活本无可厚非,然而在这起事件中,这位演员的一双未成年儿女的各类信息,被一些媒体当作报道元素反复炒作,这不仅有违道德规范,甚至有违法之嫌。

尽管男演员在声明中强调,要“尽力将因此(离婚)给双方父母和两个尚未成年孩子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希望他们继续拥有平静的生活”,但事与愿违,以网媒、公号为主体的媒介迅速搅起一个巨大的旋涡,把两个孩子也卷了进去,个别人的言辞甚至充满低俗的调侃和嘲讽。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未经允许上传明星孩子的照片及其他隐私信息,涉嫌违法。爆炒娱乐新闻,一定要绷紧守法这根弦,绝不能为图一时痛快,给孩子造成伤害。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程度,体现一个国家的文明水平和公民修养。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隐私权和其他权益,理当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不论未成年人是明星的还是普通人的孩子,一律都应平等地加以保护。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社会、企业和所有成年人的共同责任。针对这次事件中已经出现和正在发生的针对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机关和社会组织需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提醒告知,对特别恶劣的须依法处罚。

他律不如自律。媒体尤其是网络平台,应当承担起社会责任,不给违反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政策的信息提供传播平台。公民个人则要不制作、传播、围观相关图文,用理性去为未成年人守护那份纯净。这不仅是针对这起事件应有的态度,更应该以此为契机推而广之,让保护未成年人成为社会广泛认可、自觉践行的理念。

娱乐守底线,八卦有边界。一旦涉及未成年人则应止步,不能让好奇的目光越过道德和法律的堤坎。

原标题:炒作娱乐新闻不能伤及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