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十七届中国新闻奖报送工作的通知

2017-02-06 15:10:28  来源: 中国记协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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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材料总体要求

参加中国新闻奖评选须按本《通知》要求,提交文字材料打印件和复印件、样报(刊、书)、音视频原版播出作品复制件以及所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如申报材料不完整,评奖办公室不予受理。

相关初评和报送过程中如有拿不准的问题,请务必及时与评奖办公室联系解决。

(一)对明显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参评材料,评奖办公室将退回补充。撤销后重报或逾期补充的,评奖办公室不予受理。

(二)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必须与《评选办法》有关评选项目的评选范围、评选要求一致。如有不一致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参评作品复制件用于制作提交给评委的评审材料。文字类作品请务必提交清晰、完整、不杂乱的复印件。请尽量采用A4纸复印,个别整版刊登的作品,可用A3纸复印。音视频作品的复制件将提交给评委审听、审看,请务必检查复制后的播放效果。

(四)参评材料的电子版用于网络公示,请务必按照本《通知》要求格式制作。因格式不符合要求,无法参加网络公示的,将撤销参评资格。

(五)上述材料复制件以及相关申报信息,要求务必与刊播作品一致。如有造假等违规情况,将按照《评选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评选办法》规定的报送单位(含试点报送单位)须出具履行推荐、报送程序以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内容要求列明相关推荐、报送初评组织情况和公示时间、地点(单位、每件作品网址)及公示情况等,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

(七)自荐(他荐)作品须获得省部级以上或中央新闻单位社(台)级新闻奖且须有两名新闻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士实名推荐,并在作品后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八)自荐(他荐)人(单位)须出具公示情况的说明。要求列明参评材料公示时间、地点(可在单位布告栏张贴公示公告或在单位网站、个人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公示公告)及公示情况,并签署自荐(他荐)人姓名(单位自荐、他荐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九)《评选办法》规定的报送单位(含试点报送单位)和自荐(他荐)人(单位)需签订《诚信参评承诺书》(附件8)。

三、参评材料申报办法

(一)申报的文字材料及作品复印件、样报(刊、书)和音视频作品复制件等,请务必于截止日期前以快递寄达评奖办公室。逾期寄达的,不予受理。

快递地址:北京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7号,收件人: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

自荐(他荐)作品请在外包装上注明“自荐”字样。

(二)参评材料电子版通过中国记协新闻评奖系统上传,网址为:http://www.pingjiang.zgjx.cn。

各报送单位和试点单位按照分配账号和密码登录。自荐(他荐)人(单位)按照系统要求注册后登录,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