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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迎大考

2016-09-23 10:24:09  来源: 北京日报  作者: 陈雪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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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付费搜索频频曝出的恶性广告事件,监管部门重拳出击,《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已从本月起正式施行。按照《暂行办法》要求,无论是电商网站,还是新闻、社交平台,付费搜索结果须明确标清“广告”字样。记者调查发现,面对这场“大考”,目前互联网领域的多数企业已为付费搜索贴上“广告”标签,但微信公众号、“大V”发布的营销“软文”依然我行我素,将商品链接深藏在“动人”故事中。

对于防不胜防的付费搜索、花式软文,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产生了抵触情绪。远离野蛮生长,互联网广告需用诚信培养品牌口碑。

公众号软文不见“广告”标签

打开百度,搜索“荨麻疹”,排在最前面的三家医院已明确标出“广告”;在淘宝网上以“衬衫”为关键词搜索,排名前十的商品中有两款都打上了“广告”标签。

《暂行办法》规定,自9月1日开始,互联网广告需要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否则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记者看到,除了各大搜索引擎、电商网站,百度外卖、美团等O2O平台也对付费广告做出了明确标识。以美团APP中方庄附近的餐厅搜索为例,“御膳坊”“第一佳大鸡排”等商户信息上就添加了“广告”字样。

付费搜索标明是“广告”,消费者纷纷拍手称快。不过,不少市民反映,新规施行已有二十余天,可微信公众号、微博“大V”等自媒体转发的广告“软文”并无动静,少有标上“广告”二字。

公众号发布的广告到底管不管?对此,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曾明确表示,国家工商总局将监测微信公众号内容,按照新《广告法》和《暂行办法》的标准统一管理。大众传媒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也就是禁止软文。如果推送广告,必须明确标注“广告”字样。

由于《暂行办法》落地不久,很多监管举措和技术手段还需进一步研究加强。张国华表示,目前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一期基础建设已经完成,可实现对数百家网站的监测。搭建好监测网,自媒体广告便难以“逍遥法外”。不过,对私信、朋友圈和微信群里的内容,目前还没有相应的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