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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府自我革新的中国路径

2016-04-05 16:14:21  来源: 光明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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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初,李克强总理在考察智慧宁夏综合展示中心时提出,要充分运用“互联网+”让政府服务变得更“聪明”。3月5日,李克强总理又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阐述,要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互联网+政务服务”是“互联网+”战略的延续,体现了本届政府连贯的政策思路,更是行政管理领域的一项创新。为了更好地发挥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预期效果,有必要对其进行梳理分析,形成思想共识和行动合力。

背景和动机:以互联网带动电子政务发展

从发展历程来看,行政管理是我国最早实施信息化的领域。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政府就开始实施办公自动化工程。1993年,由中央政府主导的“三金工程”成为我国电子政务的雏形,彼时互联网尚未进入中国。1999年,多家中央部委共同发起“政府上网工程”,政府网站成为互联网应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内涵来看,电子政务作为促进公共管理持续发展的重要方法,有利于政府部门为公众提供信息,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拓展公众参与渠道。综合来看,“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直是电子政务的应有之意。

同时,“互联网+政务服务”又不是对电子政务的简单字面替换,它的提出有着深刻的背景和必要性。

首先,电子政务未充分利用我国互联网的比较优势及资源禀赋。联合国最新一期《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电子政务发展指数世界排名70位,与中国人均GDP情况基本相称。但考虑到中国互联网发展水平仅次于美国,电子政务发展则相对滞后很多。其次,政府需要更有效地对接被互联网深刻改造的社会。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包括互联网在内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大提升了社会运行效率,深刻改变着社会运行模式。为了适应外界变化,保持与社会同步的信息效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府比以往更需要依靠活跃的技术来影响和带动制度变迁。最后,“互联网+政务服务”对完善行政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公共产品和行政服务是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领域,行政部门在简政放权的同时,需要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行政服务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互联网能提升行政服务的效率,互联网与政务服务的结合体现着某种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