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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是“融合”的突破点 “融合”意味着改革,但如果改革不能创新,就相当于“穿新鞋走老路”。 对此,柳斌杰代表提出,推动我国媒体融合发展,关键要创新,实现四大突破: 深化体制改革。应找到两种体制可以融合发展的通道,否则,永远会在两条道上跑。 创新运行机制。新媒体是新事物,天生具有追求前沿的内在动力和发展机制。要真融合,必须把握规律、面向实际、再造新机制。 统一法规制度。我国新闻传播实行分业管理,从出版到互联网,不同形态有各自独立的法律规范和管理制度,出台时代不同、对象不同、关注点不同,差异性很大。法度不统一,标准不一致,当然就难有公平竞争的环境。应当制定已知媒体和未来媒体统一适用的传播法规,依法规范传播秩序和引导舆论。 转变思想观念。着力打造一批形态各异、业态多样的新型主流媒体,用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达,传播中国新形象。 王亚非代表则认为,创新还体现在“融合”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现在媒体融合的赢利能力还不强,赢利模式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文化产业在某种程度上讲,有种‘羊毛出在狗身上’的感觉。至于未来,还可以让媒体与其他行业进行融合,因为融合的产品只有嫁接到其他领域,才会产生更大市场效益,进而可能产生更持久的发展动力。” 从“加”到“融”路漫漫 尽管融合势在必行,但现状并不乐观。柳斌杰说:“我国媒体融合尚在探索阶段,还没有转到互联网思维。所谓融合,也只是在传统模式‘相加’上扩展。” 柳斌杰表示,目前我国400多家主流报纸都已办了网站、出了网络版,超过200家广播电视台也有了网络平台、推出了客户端,但在各自的系统内,这些平台仍然是两个圈子。有些“相加”后的主流媒体,没有融入新媒体的优势和特点。这就说明“融”的阶段任务还相当艰巨,扩大主流阵地并非易事。 周明伟委员认为,发展融媒体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逆的大趋势,但他认为发展融媒体不是生硬的“做加法”。“媒体融合,不是给一段文字配上一个画面、一段音乐,而是以立体、融合的思维,将图书、报纸、广播、网络等各种表现方式融于一体,使得单一、平面的信息传播方式变得立体、多元。在融媒体传播过程中,读者不仅是接受体,而且是互动体、传播体”。 中国外文局在2015年成立了融媒体中心,专门从事移动化、社交化、可视化的新媒体产品的生产和传播。“融媒体中心承担的全球新闻时事评论产品《中国三分钟》,以视频为切入点,融入文字、图像等形式,第一时间、第一现场聚焦国际、国内热点事件,回应关切、表达观点。虽然只有三分钟,但信息量大,绝非‘快餐’或‘碎片’。通过这一产品,参与重大国际问题的讨论,发出我们的声音。”周明伟委员说,未来将不断拓展“融”的深度,充分利用新技术创造的条件,逐步打造若干个知名的融媒体产品。 (记者 杜羽 李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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