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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福建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6-01-14 17:15:38  来源: 福建记协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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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送内容要求

(一)目录材料

各单位报送参评作品时,须填写一份《2015年度福建新闻奖参评作品目录》(附件2)。此表务必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否则视为无效推荐。

(二)作品系列文字材料

所有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及复印件均请用A4纸。无法用A4纸复印的作品,复印后折叠为A4纸大小。

参评作品目录表、推荐表内容须打印(不接收手写版),刊播单位名称应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规范名称填写,评选项目请明确媒体类别,按“报纸消息”“广播评论”“电视专题”“网络访谈”的体例填写,不要仅写消息、评论。推荐表上的核定序号由评选办公室填写。

推荐表(一)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推荐表(二)不得加盖单位公章,不得出现单位名称。

1.文字类、新闻论文类

须送原样报(刊)1份。

每件参评作品须报送18套文字材料,装订顺序为:参评作品推荐表、1000字内简介(系列报道)、文字稿(剪报复印件)、完整目录(系列报道)。其中,1套采用推荐表(一)(附件3),其他17套采用推荐表(二)(附件4)。

剪报(刊)复印件请仅复印所报送作品,不要复印周边的篇幅。请隐去作者、责编、主创人员姓名,样报(刊)按原始尺寸复印,不要扩印或缩印。

报纸版面仅须送2份原样报以及1份推荐表(一)。

2.广播、电视、网络类

每件参评作品须报送18套完整文字材料,装订顺序为:参评作品推荐表、1000字以内简介(系列报道、现场直播、节目编排)、文字稿、完整目录(系列报道)、节目串联单(节目编排)。其中,1套采用推荐表(一)(附件3),其他17套采用推荐表(二)(附件4)。

3.新闻专栏

每个专栏须报送18套参评材料,装订顺序为:1份新闻专栏参评推荐表(附件6);1份2015年上半年代表作基本情况、1份2015年上半年代表作、1份2015年下半年代表作基本情况、1份2015年下半年代表作(附件7)、1份刊播作品目录(附件8)。

4.国际传播类作品

参评作品在推荐表“参评项目”中注明“国际传播”和作品体裁,如国际传播(广播专题),同时须提供在境外媒体落地(转载、引用、采用)的报样和网页、音频、视频等依据。如无法提供,不予参评。

(三)人物系列文字材料

推荐参评的新闻工作者,要申报如下材料:

1.《福建新闻奖人物系列参评者推荐表》。工作单位的名称须按主管部门批准的名称规范填写。参评者事迹材料,须以第三人称介绍,内容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层次清楚,材料要全面体现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职业道德、综合业绩和社会影响等方面的表现,以便评委评审。事迹材料不超过2500字,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签字。

2. 《获奖情况一览表》,按表格分类逐项填写符合评选标准的获奖作品、其他省级以上获奖作品以及个人荣誉,不得笼统填写获某级奖项几项。同时须附上所填写所有获奖情况的荣誉证书复印件(一式18份)。

3. 《代表作品登记表》。应填写符合评选标准中规定奖项的获奖作品,提供该作品文字稿(报刊、通讯社须为报刊复印件)。

(四)电子版材料

1.每家推荐单位必须同时将本单位所有参评作品和人选的文字材料电子版[含作品目录、推荐表、文字稿(word格式)、简介、串联单、图片、版面、人物推荐表、事迹材料、2寸免冠正面照等],全部打包发送到fjxwjpwk@163.com,标明“(**单位)2015年度福建新闻奖报送材料”。

2.广播电视参评作品须将原版播出作品复制1套适用于DVD机播放的光盘。同一单位参评同一项目的作品可录在1张光盘上。广播电视评论、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原作有片头、片尾的,须完整刻录含有片头、片尾的音视频作品。

刻录前,请务必选择刻录为“可自动播放的DVD格式光盘”。生成DVD光盘时,需设置为自动播放模式。刻录后的光盘请务必在DVD机上试播,检查是否能自动播放、前进、后退,声音、画面是否完整清晰,无误后再报送。如因格式不符合要求无法在DVD上正常播放的参评作品,视为自动弃权。

3.网络参评作品须报送1张能够离线浏览参评作品网上页面的光盘。评论和网页设计要求为参评作品所在网页;新闻专题要求含所在网站或频道的页面、专题首页和3件代表作的网页;新闻访谈要求含在线访谈全部内容的网页(视频作品须附视频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