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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取消档案管理费”带了个好头

2014-12-16 17:34:48  来源: 工人日报  作者: 张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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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12月14日《华商晨报》报道,中组部、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五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流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等。

档案管理费已经收了多年,据说全国每年至少收取数十亿元。然而,这一收费直到今年8月才真正引起舆论关注。由于高额支出细则从未公布,只向流动人员收费缺少公平,有的地方已经取消而有的地方仍在收取,所以,档案管理费受到舆论颇多质疑。如今,取消这一收费也是对这些质疑的最好回应。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发改委和财政部2012年发布的《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档案管理费应该是2016年起取消,如今显然提前了。这样一来,广大流动人口就可以少支付一年的费用。

在诸多收费遭遇舆论追问和质疑的今天,相关部门提前取消档案管理费具有多重启示。

其一,舆论监督为提前取消收费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今年8月,新华社刊发报道追问此事后,多家媒体跟进报道和评论,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并最终促成了今天取消收费的结果。由此可见,舆论监督在“费改”中扮演着先锋的角色。

不久前,财政部公布了200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这些收费都有政策依据,但收支账目是否详细公开,相关费用有没有挪用等情况,有待媒体去挖掘。而行政收费目录清单之外的乱收费,究竟还有多少,也需要公众和媒体去揭露。当然,不能是媒体一头热,还需要相关部门紧跟舆论监督。

其二,有关部门高效改革的精神具有推广价值。其实,档案管理费2016年再取消也没有问题,但有关部门选择了提前取消,这说明了改革的决心和效率,同时也说明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政府应该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既然档案管理费可以提前取消,那么其他一些收费是不是也可以参照这样的做法,让公众早日受益?其实,降低或取消某些收费,过渡期不应过长。越早取消收费,越能体现“费改”决心,越能让公众享受更多改革红利。当然,取消档案管理费之后,财政资金要保证正常支出,相关公共服务不能打折扣。

坦率地说,时下的“费改”还是比较碎片化和“挤牙膏”式的。因此,有必要对每一项收费进行充分论证,凡是缺乏法律依据,收费不合理的,都应该坚决、及时取消,同时有效约束新增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