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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应甩掉“工薪税”的帽子

2014-11-12 07:13:06  来源: 长江日报  作者: 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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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公布前三季度税收收入情况分析。个人所得税前三季度实现5697亿元,同比增长12.4%,高于整体税收,个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6.3%。我国个税采用分类征收的办法,很多高收入人员不依靠工薪所得,往往能逃脱个税的征管,因此有人指称个税已经演变为“工薪税”。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布的《决定》指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个税为未来重点改革的六大税种之一。(11月11日《21世纪经济报道》)

个税增长幅度超过整体税收的情况,预示着个人缴纳的税收增长幅度过快,确实令普通人难以接受,特别是在目前经济环境欠佳,物价水平过高,居民收入实际增长有限的条件下,个税缴纳太多,则意味着居民手里可支配的钱就少了。而更为关键的是,个税征管模式的缺陷,导致个税沦为“工薪税”,弱化了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也因此遭到广大工薪阶层的吐槽。

目前我国执行的个税征管方案,采取以个人收入为征收标准,收入越高税率也就越高,看上去可以起到平抑贫富差距的效果。但由于高收入阶层的避税路径很多,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规避个税征管,降低实际缴税额度。而相比之下,绝大多数普通人属于工薪阶层,收入透明,又是被预先扣除掉个税,只能眼睁睁看着,自然心理极不平衡。

个税按人头来征管的办法简单易操作,方便税务机关,却不利于纳税人。特别是占据纳税人数比例最大的工薪阶层,家庭支出负担较重,个税缴纳比例过高,且有重复缴税之嫌。虽然个税免征额历经多次调整,工薪阶层的纳税人数比例有所下降,纳税额也减少了,但仍然抵不过消费成本的快速上升,而个税增长幅度过快,也说明征税基数在快速扩大,提高免征额的减税效应已经弱化了。

从经济转型发展的未来趋势来看,我国将告别投资驱动模式,正式迈入消费时代,依靠居民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打造更为健康、更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而消费时代的基础就是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居民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家庭拥有更多可支配收入,方可放心大胆消费。显然,个税征管也需要与时俱进,甩掉“工薪税”的帽子,转向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性征收模式,以降低工薪阶层的税收比例,增加可支配收入,扩大中产阶层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