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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园回归“公姓”

2014-11-11 09:34:28  来源: 东南网  作者: 心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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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住建部等十部门规定,自11月1日起,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以自建、租赁、承包、转让、出借、抵押、买断、合资、合作等形式设立私人会所。大快人心!

一段时间以来,有些掌握特权的人搞了特殊,通过承包、租赁、抵押等形式,在公园乱拆乱建。公园面目全非,不断挤压民众活动空间:有的成了营利场所,整天喧嚣杂乱、乌烟瘴气;有的成了私人会所,神秘车辆和人员频频出入……侵犯公共利益,败坏社会风气,滋长不良作风。

公园是民众休憩健身的好去处,也是地方的文明窗口。管理不善的公园,往往成了名利的跑马场、权力乱象的集中营。而管理良好的公园,是涵养良善民风的宝地。

向公园异化挥刀!此次中办、国办转发住建部等十部门规定,体现了中央整风肃纪的坚定态度和坚强决心。笔者以为,各地要提高执行力,对隐藏于公园里的私人会所进行全面排查,按照规定进行妥善处置,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给公众一个明白,让公园回归“公姓”。(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