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近日,郑州市民在地铁站服务中心充值时,被工作人员告知最低须充值50元,且也只能充50元或50元的整倍数。而郑州地铁“低消”并不是个例,在广州、长沙、武汉等多个城市的地铁站服务中心充值都须50元起。(11月6日新华网) 面对市民对于最低消费下“霸道”的定义,郑州市地铁运营公司表示此项规定是“为了减少乘客充值的频率,节省乘客时间,为更多乘客提供充值服务。”这样的解释听起来很美,似乎是从乘客角度出发,以人为本的措施。但仔细一想,充值额度和充值频率要是真正便民,为何不让乘客自己来做主?现在市民大呼此举“霸道”,难道不是对地铁方回应的最好辩驳? 一方面,这种形式的“便民”是有死角的。由于生活出行方式、乘坐地铁的频率人人有别,上班族们一天几趟地铁少不了,但是不少市民日常乘坐量少,假如认为并无必要充值过多,这种想法需要值得地铁公司尊重。更为尴尬的是,有市民身上带不够50元,那充值也许就只能成为一种“触不可及”。地铁公司只有在充分考虑到各类乘客的需求,才能称得上便民又惠民。 另一方面,与餐饮业不一样的是,地铁作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最低消费门槛的霸王条款,显得更站不住脚。地铁享受了公共财政的补贴,就应该以公共服务的基本属性作为服务宗旨。而且,充值是乘客预付的支付手段,意味着地铁方面在未提供服务之前就已经对乘客收费,从而增加自身的资本收益。从这个角度上看,此举更是带有逐利色彩,损害了地铁服务为上的公共形象,让地铁的服务形象降分,表面利己,其实后患无穷。 因此,这些实质并不便民的消费规则的制定,如果像餐厅最低消费问题一样喧闹多年而不决,“服务为上”就只能沦为口号,消解的始终是市民对公共服务的信任。只有给予市民选择消费方式、消费额度的权利,才能促进其与公共服务的互动,达成共识,才能共成长。(雅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