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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百姓买巨灾险也是政府的自我保障

2014-11-05 08:42:54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王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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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宁波市政府决定每年出资数千万元投保巨灾保险,自然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发生时处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人口如因灾发生人身伤亡,市域内常住居民的家庭财产如因灾产生损失,均可获得救助。(11月4日新华网)

政府为市民买保险,是市民和政府能够实现双赢之举。一是公民权利或福利的正常归位,体现了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财政利用原则。二是,政府为百姓投险,其实也是为自己投险。巨灾一来,生灵涂炭,所有的公共设施以及市民的房屋都需要重建,而这重建的资金应该来自于政府财政。与其每每在巨灾之后花大量的财政去修葺公共设施和恢复公共秩序,还不如给市民的财产投商业险。

此事更大的意义在于揭示“政府为民生多投入,从来都不是亏本的生意”的道理。即便是投入到需求巨大的教育、医疗和养老领域,政府多一些投入也绝不是在花冤枉钱。个中原因不难理解:只有实现了高福利,公众才会敢于消费,在强调消费刺激的当下,这无疑会带来经济增长,继而会确保社会的稳定以及政府税收的增长。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讲,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能够提振消费信心。这样的多赢理念,各地政府或许都应该学一学;这样的多赢之举,各地政府更应该多做一些。(王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