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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的“解困”之道

2014-10-22 16:00:16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王君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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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前香港商业电台策划总监黄伯康曾抱怨道:“每当雨季来临,新闻报道便会拍摄水淹、财物损失惨重的上环,但传媒真正要着眼的,应该是导致上环水渠淤塞的因由,而偏偏这一层却无人跟进。媒体本身说故事的能力很强,而最多人爱看的是有关‘情绪’的故事,为了迎合市场便顺理成章去说这类故事。而传媒往往只有时间问问题,没有时间讨论答案,形成‘观点会跟团’的情况,即是大家一窝蜂地说同一观点,或是只是走马看花,未能深入讨论观点,又或者限时限刻。”[1]

仅仅一年多之后,香港媒体在诸如此类报道中的表现,就足以令人刮目相看。2014年8月14日下午,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的互动新闻台播出一则现场报道《港岛罗便臣道塌树压死孕妇 胎儿取出情况危殆》,引起市民极大关注。人命关天,何况孕妇死于非命、胎儿生死未卜。这则具有突发、显著和人情味等新闻价值要素的新闻,理所当然地引起香港电台和电视台的“抢播”。

8月15日,香港各大报章都不惜篇幅,对这一悲惨的突发事件进行了连续报道。《东方日报》以头版整版、《大公报》以整个A3版的篇幅予以报道,其他各报都在头版做了导读。总的来看,香港各媒体对这一事件的报道,没有延续以往的煽情风格以及黄伯康批评的“走马观花”式的肤浅路线,而是在报道事实之外,深挖了这一惨剧产生的原因,并通过跟踪采访,探讨问题的解决途径,从而实践了“解困新闻学”(Solution Journalism,简称“SOJO”)的报道理念。

所谓“解困新闻学”,是指媒体不满足于对社会现象的浮浅报道,而是深入新闻事件的背后,挖掘真相、分析原因,并尽可能地找到社会问题或困局的解决之道。

在英语世界,“解困新闻学” 并不是一个新词。据美国自由记者苏珊?贝尼希(Susan Benesch)在《解困新闻学的兴起》一文中的说法,早在20世纪90年代,一些美国媒体就开设了相关栏目,并有常设记者。比如,美国广播公司新闻频道(ABC News)在1996-1997年之间,就每周播出2-3次“解困”节目;《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1998年开出一个“银色子弹”(Silver Bullets)的清单,列出了对于一些社会问题的假设解决方案。[2]

如今,“解困新闻学”在美国方兴未艾。在理念推广方面,尤以《如何改变世界》一书的作者大卫? 伯恩斯坦(David Bornstein)创办的“新闻探矿者网”(Dowser )和解困新闻学网络(Solutions Journalism Network)著名。他将“解困新闻学”的要义解释为:引领读者对世界进行探索、发现之旅,好的解困新闻学包括对观点、事件和社会机构的深度挖掘、批评性的评估。尽管美国一些记者认为,“解困新闻学”不是“公民新闻学”(civic journalism),不是“服务新闻学”(service journalism),但是,由于“解困新闻学”重视通过对公共事务的介入,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因此,它与同样出现于上世纪90年代致力于报道社区事务的公共新闻学(public journalism)难免产生交集;同时在报道取向上,也符合“深度报道”和上世纪80年代始于西方的“希望新闻学”的理念。美国《圣迭戈联合论坛报》(U-T San Diego)的首任“解困新闻学”编辑凯伦?克拉克(Karen Lin Clark)说过:“我的任务是提供希望……而非仅仅提供信息。我提供的是帮助和希望”。[3]

“解困新闻学”的理念可以归结为两个“H”——“Help”和 “Hope”(帮助与希望)。因为通过新闻事件的报道,可以对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供帮助,并且予受众以希望。正是因为其解决苦难、困境、困局的报道理念,使得“解困新闻学”具有了选题可策划性的特色。从报道性质上来看,香港“塌树压死孕妇事件”属于突发事件,新闻策划的空间较小,但是在媒体的连续报道中,仍然可以窥见香港媒体的策划逻辑。

比如,《大公报》在8月15日对此新闻事件开篇报道,即点明事故的原因及需要解决的问题:“树龄十多年的印度橡树,怀疑受真菌感染,以致树头完全霉烂倒塌,相信树已生病两三年,倒塌与近日天雨无关”,“反映私人土地的树木监管不足,希望社会正视问题。”《东方日报》的报道指出:“杀人的印度橡树本身属于“霸道”树种,树木专家指该树需要很大的生长空间,然而昨倒塌的树却被人错种在狭窄的斜坡,加上树叶疑常被人修剪,造成营养不良又遭真菌感染,相信最少三年前已出现问题,但未被察觉,昨终在‘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环境下倒塌酿悲剧。”

该报与《大公报》等通过采访发展局,指出,应在已有的防护措施之外,进一步推广树木护养的信息及采取适时预防措施。《明报》还报道了《全港执业树艺师只有10人》 、《詹志勇:曾拟稿倡立法未被重视》等令人深以为忧的消息。《大公报》和《东方日报》还用“配资料”的编排手法,梳理了2008年至此次事件发生以前的其他4次塌树事件。

16日的《东方日报》还报道了“黄大仙志莲净苑及油麻地德成街分别出现‘烂底树’以及‘爆墙树’”的类似情况。《大公报》刊出《专家指问题树遍布半山区》一文,反映树木专家“要求政府尽快制订树木法”的诉求,以及有关官员的回应——“重新研究为树木管理立法的可行性,避免悲剧再发生”。报道逻辑仍然是超越事件本身、围绕“解困”思路而展开。

17日,《大公报》在“港闻”版又刊出《订树木法 政府持开放态度》的报道,跟踪报道有关官员对于树木立法所持的态度。

20日的《东方日报》报道了“屏山老榕盘铺 染真菌被锯除”以及“中西区13危树待移除”的消息。可以视为港媒连续报道引起的良性“波纹效应”。该报还提出了另外一种解决方案:由于树木专家顾问费、砍伐及修葺树木费用高昂,私人屋苑小业主难以承担,加上屋苑对待树木态度迟疑,因此,有议员建议树木管理办事处向私人屋苑提供初步的树木评估报告,并设立免息或低息信贷基金。

21日,《大公报》从“面”到“点”,持续关注了“中西区会促订树木法”的情况。

纵观香港媒体从14日到22日长达8天的有关报道,遵循了“报道事件——指出问题——探讨解决方案”的路径,在定位事件性质并找出问题之后,探讨了一系列可能的解决方案。尽管在最后的报道中,该报引用香港树木办总监周锦超的话,表示“政府对订立树木法持审慎及开放态度,唯一切需按部就班,待行业有充足准备和培训后,才适宜立法。”表面上看并没有促成“解困”的结果,但是媒体的集中、连续报道,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极大关注以及主管部门对树木立法问题的足够重视。

通过以上叙述可以看出,“解困新闻学”与一般的负面报道的不同之处,在于其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脉络十分清楚,而且在探讨问题的过程中,在字里行间寄托希望。也正是因为它不拘泥于事件本身的报道,而是将新闻触角延伸到与事件相关的社会层面,因此,与一般的负面新闻相比,“解困新闻学”较为难写,难以受到所有记者的欢迎。另外,“解困新闻学”由于强调寻找解决方案和给予希望,也难免与传统记者作为“纯粹观察者”的角色和“客观叙述事实”的新闻理念产生冲突。香港媒体对“塌树压死孕妇”的报道,在探讨解决方案时,多用相关人士的引语及观点归纳,少有记者的直接议论,基本符合新闻专业主义的要求。

(作者: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导)

注释

[1]http://www.cup.com.hk/content/feature/135/1430.htm.

[2-3] Susan Benesch, ”The rise of Solutions Journalism”, Columbia Journalism Review. Mar/Apr98, Vol. 36 Issue 6, p3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