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十佳风采 谢凌:大局责任 坚守奋进 谢凌,女,1968年7月出生,1989年7月毕业于三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2003年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法律专业,主任编辑。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新闻采编与宣传管理工作。她1994年任三明电台新闻部副主任、主持工作,199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12月任电台社教部主任,2006年至今任电台总编室主任。在24年多的新闻宣传工作中,无论是作为一名专职的新闻记者、编辑还是部门负责人,她始终能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恪守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在工作中能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兢兢业业、埋头苦干,她先后获得“福建省双十佳新闻工作者”提名奖、首届“福建省十佳女新闻工作者”提名奖、“三明市优秀新闻工作者”、“三明市新闻报道积极分子”、三明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005年4月她获得主任编辑专业技术资格。 新闻舆论导向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国家政权是否巩固的一项重要工作,“讲政治、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是对每一位新闻工作者的基本要求。从事新闻工作以来,她始终高度重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一方面她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学习,参加了三明市委党校科级干部进修班、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等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新闻政治敏感;另一方面她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她认真组织好采编播人员政治学习和业务练兵,协助台里拟定了“杜绝虚假报道、抵制低俗之风”的规章制度,完善了广告部管理,实行了严格的稿件审签制度,播出管理制度,收听监听制度、奖励惩罚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了采编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在新闻宣传工作中,她能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从服务于三明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严把舆论导向关,以高度的新闻敏感和过硬的业务素质、组织策划好新栏目,并带领大家积极改版创新,做到节目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如为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她开辟电话连线互动直播节目《青春走过六十年》、《我和我的祖国》、《爱祖国、爱三明、爱家乡》、《红色经典阅读》等等,选择全市12个县(市、区)具有一定典型性的人物,以百姓的视角述说对新中国成立60年、改革开放30年的认知和感受;她还策划了全国特残运会三明火炬传递仪式流动直播、《三明市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现场直播,当时三明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夏钢亲临直播间,解答听众朋友提出的各种有关公安工作的问题,节目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她还策划了《三明市纠风热线》、《三明电力行风热线》等节目,充分发挥广播优势,展示三明广播的实力和魅力。 她还勇于创新,注意研究广播发展规律和趋势,在节目创新方面做了许多大胆有益的尝试。2002年她积极配合三明市及各地开展的“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把广播办到农村墟场,策划组织了大型对农广播节目《走进墟日》;这是一档广播直播互动节目,整档节目有信息播报、人物采访、现场互动三大板块,集各种与农民朋友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实用法律信息于一体,内容丰富,加上现场农民朋友提问和专家解答,互动性强、参与面广,不仅烘托“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热烈的场面,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展现出广播直播的独特魅力,是农村广播宣传的一大创新。多年来三明全市近百个乡镇留下了《走进墟日》直播组的足迹,真正达到“关注农村、关心农业、关爱农民”的节目宗旨, 2005年《走进墟日》栏目被评为福建新闻名专栏。如今《走进墟日》节目在各地享有较高的知名度,2006年三明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百个墟场广播工程,明确指出要转播该节目;2007年三明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百乡千村公共广播工程,也提出要以《走进墟日》节目为主要宣传内容,继续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宣传。 她热爱党和人民的新闻事业,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多次承担急、难、险、重宣传任务。以对业务刻苦钻研的精神和对新闻事业的热爱出色地完成了一项又一项重大的广播宣传任务,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她主创的作品80多件在全国、省、市获奖;其中新闻专题《农民依法罢村官》荣获1998年度“福建广播奖”一等奖、1998年度中广对农委员会特等奖、1998年度中广对农优秀节目一等奖;对农节目:《农村天地》荣获“福建广播奖”一等奖;她策划、负责的《走进墟日》荣获第二届福建省新闻名专栏奖;作品《防控禽流感 发展养禽业》荣获2005年度“全国优秀农村广播节目奖”二等奖、2005年度“福建广播电视新闻奖”一等奖;栏目《平凡人生》荣获第三届福建省新闻名专栏奖;作品《还魂草——三明已故诗人范方和他的诗》荣获2006年度“福建广播文艺奖”一等奖;作品《校长妈妈》荣获第14届福建新闻奖一等奖等等;她2009年起至今每年都担任福建新闻奖的评委,还被福建省广电学会聘为福建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广播文艺评奖会的评委。2010年她负责的电台总编室被评为全国法制宣传先进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