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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传媒产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路径探析

2014-05-16 11:34:41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李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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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分析在我国传媒产业发展趋势和时代背景下,传媒产业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的必要性,并进一步论证指出产权制度改革必须以保证国家对传媒产业的主导作用为前提,提出依据不同类型传媒的所有制和职能构建一种多层次的产权结构方式,并针对经营性媒体和传媒中的经营性资产提出产权改革的实现路径。

关键词:传媒产业;产权;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改革开放后中国传媒业进行了渐进式改革,成效显著。但由于传媒产业的资源配置还是以国家整体调控为主,市场机制并未真正运作,作为市场化基础的产权制度的不合理,令传媒产业市场化更像是“纸上谈兵”,缺乏发展的内在持续动力。因此,当传媒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这种外延式的增长便会受到诸多阻碍,传媒业产权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一、我国传媒业产权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一)产权是传媒产业体制改革的核心要素

从新制度主义角度来看,以微观经济主体的自主性为基石的经济体系是最有效的,健全的市场制度是市场化优势得以充分体现的必要前提和有效保障。由于传媒产业具有经济和文化的双重属性,完全的市场化可能导致“市场失灵”。因此,传媒体制改革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处理市场和政府的关系。有学者指出,一个产业的市场化程度可以从四个方面得到体现,一是产业内的产权制度的健全程度,二是企业主体的自主程度,三是要素市场的健全程度,四是市场中介组织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可见,产权制度是产业市场化的前提与基础,为企业主体的自主行为划定底线,提供要素市场成长的土壤;企业主体自主行为活跃程度直接影响要素市场的发展壮大,而法律法规为产业市场化界定框架,保证其良性发展。市场制度的效率取决于保证市场制度正常发挥作用的制度安排。因此,建立健全的产权制度是推动整个传媒产业市场化的根本所在。

(二)现有产权结构存在的问题

1.产权的国有属性致使行使职能弱化。我国传媒企业的产权归属于全体人民,在实践形式上即为国有。然而,国家作为一个行政概念,本身并不能直接行使所有者职能,只能根据行政体制由下属各级官员代为行使。权力的下放必然与限制同行。由于我国媒体属性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资本和境外资本等等国有资本以外的形式均不能进入,传媒资产所有制形式单一,当媒体为扩张发展求助于资本市场时,产权不清成为传媒资产优化配置的最大障碍:首先,国家身兼传媒资产所有人和传媒经营者的双重角色,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尴尬处境,使其对传媒资产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管;其次,产权界定不清导致传媒资产市场无法有效规范化的运作,无法通过产权的合理流动进行资本运营,从而实现传媒业资产的优化配置。

2.委托代理关系冗长致使责权界定不明晰。我国传媒业采取多头管理、行业所属、部门所有、条块分割的多级办报、四级办台体制。这种委托代理关系冗长,难以对各代理层进行有效控制,代理成本高昂,并且存在诸多弊端;而且由于委托-代理关系无法体现应有效用,又会产生“内部人控制”现象。所谓“内部人控制”,即由于真正的委托人(全国人民)这一主体的虚化,代理人成为实实在在的主体,委托人无法对代理人实施有效监督,造成媒介经营管理者的控制权过大,从而导致“过度在职消费”、“工资侵蚀利润”等国有资产流失现象。这种结构的不合理性在组建传媒集团之后影响更甚,在资本运作中投资风险的提升使得决策失误代价巨大,如果国家和传媒集团之前缺乏明确的责任权力界定,那么,对于传媒经营者而言,经营决策失误不行用承担什么责任,而对所有者来说,需要国家承担全部资产损失。

3.目标多元化致使约束激励功能不能有效发挥。一方面,产权不清使得各主体的权、责、利关系就无法清晰界定,“奖罚分明”成为空谈,对传媒管理者没有与利益直接挂钩的工作督促作用,工作动力的缺乏直接影响经济效益的提升。另一方面,由于政府角色中宣传和经营没有彻底分离,身份的多元化要求政府既要进行舆论导向,还要负责传媒集团的发展,导致目标效果的不理想。从内部管理结构来看,主要是政府委派形式,由上级党委任命集团主要负责人。从媒体经营方面来看,也受到政府政治方针需要的直接影响。政府目标的多元化使得传媒企业中市场激励和行政激励并存。然而, 一旦传媒集团的管理层由上级党委任命, 对传媒集团的管理层而言, 市场激励必定让位于行政激励, 传媒集团内部自上而下就会自然形成一种“官本位”的激励约束机制。由于管理者目标和传媒企业市场目标不一致,这种行政性质的激励约束机制往往使传媒企业资源配置处于低效。

二、传媒业产权改革的要素分析

(一)传媒业产权改革与国家主体地位的保持

我国历来把新闻传媒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从传媒的功能上看,这一属性有其必然性。在全球化的今天,传媒及其影响力在国家政治领域的作用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除了维护执政党政权和社会稳定以外,更是国家参与国际竞争的战略力量,推动国际间交流与了解,促进合作以谋求利益共赢。因此,传媒的“喉舌”功能有其必要性,推动产权市场化改革并不是单纯地要传媒依循市场自由发展,而是为增强传媒产业的实力提供制度保障,以更好地服务于“喉舌”功能的实现,传媒业产权改革有助于提升对国有资本的控制力,从而有助于稳固国家对传媒产业的主体地位。

(二)多层次产权结构方式的构建

我国传媒业产权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根据我国国情,可尝试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产权结构方式,根据所有制结构的不同,将传媒业分为三部分:国有独资媒体、国有控股媒体和国有参股媒体及其他。不同性质的媒体承担不同职责,采取不同的经营方式和产权模式。

1.国有独资媒体。作为国有独资媒体,承担喉舌功能,着重于官方声音的传达,对国家政策提供权威解读,重在体现宏观视野。对于这部分媒体,主要着眼于管理体制的优化,解决现行体制多头管理、行业所属、部门所有、条块分割的弊端。可以参考“职业经理人”模式,建立一个国有资本产权代理机构,对下属媒体进行整合,分别与之建立有效的委托代理关系,使国有独资媒体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这种委托代理形式,必须以所有者与代理者之间责权明确的契约关系为前提,以建立在这种契约基础上的有效约束激励机制为依托。同时,还要特别注重国有独资媒体的舆论导向,对涉及国家重大问题的观点和立场与中央保持一致。

2.国有控股媒体。国有控股媒体保证国有资本主导前提下,允许非国有资本进入,在运作机制上更为灵活。一方面,官方色彩的淡化使其拥有更自由的言论空间,观点和立场更加中立;另一方面,外界资本的引入提供资本运营的财力保证。因此,应当主要集中在提供政治、经济类新闻的媒体,其发展要着眼于提供优质新闻,注重新闻的角度、深度和时效性,在新闻本质上提升竞争力。

3.国有参股媒体和其他类型的媒体。国有参股媒体和其他类型的媒体,应当着眼于“软新闻”的提供,主要从事服务类新闻以及文化娱乐性节目的供给。其理想形态是以一种“寓教于乐”的方式服务于民生,并通过高品质的节目参与到世界传媒市场的竞争中,成为文化输出的有力手段。此类媒体应实行完全商业化运作,其市场行为受市场调节更为明显,以保障资源流向利益大的空间。应当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传媒治理结构,打破行政区划的界限,在更大范围内实施媒介资本的流动和重组。

三、传媒产业产权改革的路径分析

传媒产业的产权变革策略必须符合国情,与传媒产业自身属性相适应。根据我国传媒业产权改革总体目标,对于经营性传媒或传媒中的经营性资产,其实现路径主要可从以下五方面来考虑:

第一,明确媒体国有资产的产权。以国家依法划分的财产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等产权为对象,对各类产权主体的财产范围以及经营管理权限做出明确划分。对媒体国有资产现有量的认定是完善产权制度的前提和基础。

第二,根据所有制结构明确各主体行使所有权的方式,在实行股份制公司的基础上,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应当通过实行有限责任公司制度,使投资主体多元化,不仅可以提高资本的规模和实力,还能使得产权结构多元化,形成利益制衡。同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赋予所有者和经营者双方与角色相契合的责任和权力。

第三,在传媒企业内部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根据治理结构的主客体和适用范围的不同,可将其分为内部和外部两部分。内部治理结构针对公司本身而言,用来处理公司股东、贷款人、管理人员和职工等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外部治理结构则针对整体市场而言,强调通过竞争性市场自发形成的外部约束力量对公司进行间接控制,以促使其规范管理、优化结构。这种约束力量包括产品市场、资本市场以及公司控制权市场等,主要从宏观角度推进传媒企业的发展进程。

第四,建立传媒产权交易市场,促进传媒产权的自然流通。必须首先明确产权界限,同时保证产权在法律上的可让渡性,为产权的市场流通提供实践性。传媒产权市场的建立可以最大程度地激发传媒业发展潜能,积聚生产要素增值以实现规模经济,始终保证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

第五,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为传媒业产权改革提供良好的市场外部环境。政府对媒介产业的控制力,不仅可以从国有资本在传媒业中的数量和质量方面体现,还可以通过制订科学合理的规则来实现。市场化改革必须要有完备的法律法规为依托,但法律法规的健全是一个持续、渐进的过程,因此,需要时刻关注改革过程中显现的问题,及时制定相关规定加以规范。

此外,还需要注意到,传媒业产权改革必须在全面考量、谨慎决策后有计划、分步骤进行,可以在制定整体战略规划后,先对个别领域和对象进行试点,并根据实施现状科学修正改革方案,使改革分阶段有序进行,从而实现传媒业产权市场化的平稳过渡。

(作者简介:李莹,女,上海大学影视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新闻传播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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