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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获悉,浙江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记协等十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在全省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 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与新闻工作的基本准则背道而驰,严重损害新闻媒体形象,危害群众利益,干扰基层工作,对党的新闻事业危害极大。按照中宣部等9部门的要求,本次专项行动的查处重点是:问题突出的新闻媒体,媒体驻地方机构、人员的新闻敲诈行为,网站新闻敲诈和编造传播假新闻行为,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媒体从业人员利用个人微博、微信等违规传播、进行新闻敲诈和传播假新闻的行为等。通知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加大查处力度,切实使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现象得到明显遏制,有力纯洁新闻队伍。 作为全国首批试点省市,浙江省去年成立了新闻道德委员会,通过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规范新闻职业道德,推动行风建设,维护新闻媒体和队伍的良好形象。省新闻道德委负责人表示,在今年的专项行动中,省新闻道德委将充分发挥举报中心作用,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对新闻敲诈和编造传播假新闻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浙江省公布了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浙江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举报中心(浙江省虚假新闻投诉中心)电话:0571—88901234,手机短信:18806501498,举报邮箱:zjsjx@zjnews.com.cn。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举报电话:0571—87163127,0571—56353227。浙江省“扫黄打非”举报中心电话:12318,网址:http://www.12318.gov.cn。 另悉,有关部门还向社会通报了真假记者、真假报刊鉴别方式:可登录中国记者网(http://press.gapp.gov.cn)首页新闻记者证查询栏目或媒体查询栏目查询,也可编辑短信“CXXM记者姓名#单位名称”发送到10660840查询,还可直接打电话至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查询电话:010-83138953)查询。(浙江日报记者何苏鸣)(宁波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