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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新闻敲诈,要保存好证据并及时报案 《中国新闻出版报》:公众如何分辨真假媒体和记者? 邬书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新闻记者证是境内记者采访的唯一合法证件,所有记者必须持新闻记者证采访,未持证的人员不能单独采访,必须在有证人员的带领下进行。公众对持工作证、介绍信以及新闻单位自制的各类证件进行采访的人员可拒绝接受其采访。如果公众对采访者的证件或所在媒体真假难以判断,可以登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方网站或中国记者网(http://press.gapp.gov.cn)进行查询,输入记者的名字和单位名称就可查出真假。另外,判定记者是否违规还有一个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来采访的媒体记者是否索要钱物或从事广告、发行等经营活动。凡是记者摊派报刊和广告,索要赞助、钱物等,均是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新闻出版报》:公众碰到新闻敲诈或有偿新闻等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邬书林:一是绝对不能采取私下送钱“摆平”的做法,否则违法人员尝到了甜头还会卷土重来,找机会继续敲诈勒索;二是要注意保存录音、录像、收据、发票、核稿函、传真、汇款凭证等各类证据,并及时向当地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或者是公安机关报案。总局设有新闻敲诈及假新闻举报电话:010-65212870、65212787,各省局近期也将再次公布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举报各类新闻出版广电违法违规行为并提供证据,我们将为举报者提供必要的保护。作者:晋雅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