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2014年1月,中国记协发布了《第二十四届中国新闻奖、第十三届长江韬奋奖评选工作通知》和《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通知》、《评选办法》,可从中国记协网下载),启动了今年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以下简称“两奖”)推荐工作。近日,本刊记者就参加“两奖”评选和《评选办法》修订等问题,采访了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
1.新发布的“两奖”《评选办法》有哪些重要调整?
答:根据新闻界意见,今年“两奖”《评选办法》主要做了四项重要修改和完善。一是增设审核委员会,在定评工作前按《评选办法》规定对参评作品和参评人选的资质再进行一次审核。二是进一步扩大自荐、他荐渠道,探索完善受理自荐、他荐参评作品和参评人选的办法。三是进一步强调“三级”评委会履行职责,明确了“两奖”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两级评委会的责任追溯机制。四是进一步明确了获奖作品和获奖者的退出机制。
2.中国记协2009年发布的《评选办法》中已经提出了自荐和他荐办法,这次修改有哪些主要变化?
今年《评选办法》对自荐、他荐办法的修改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新增11家新闻教研机构为试点单位,探索优秀新闻作品参评的“他荐”办法。这11家试点单位分别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部、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这些单位主要依据新闻教学和研究中所掌握的优秀作品,按《评选办法》规定标准和有关程序推荐,并规定每家单位报送作品不超过3件,其中该单位所在省(区、市)媒体刊播作品不超过1件。二是确定自荐、他荐名额。规定每个推荐人(单位)只能推荐1件作品或1位参评人选参加“两奖”评选,并按规定提供相关参评材料。三是明确自荐、他荐作品和人选材料受理办法。各评审单位收到自荐、他荐材料后要同组织系统推荐报送的作品一同评审。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收到自荐、他荐材料后,要与通过组织系统报送参评的作品和人选一同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加强与各有关推荐单位、报送单位沟通协调,并按《评选办法》有关规定确定作品和人选的参评资格。如协调中有重要分歧的,上报评委会领导协调。
3.为什么增加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由哪些人组成,怎样发挥作用?
答:近几年发现一些参评作品经过两级评委会评选仍存在着导向不当、事实性差错、病句等情况,个别参评人选材料有夸大事实或不准确的情况。为了将问题尽量解决在定评之前,确保“两奖”权威性和获奖作品、获奖者的示范作用,根据新闻界建议,从2014年起评奖办公室将在定评会前,再从新闻教研机构、新闻媒体和外宣部门选聘一些合适的专家组成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分若干小组,按《评选办法》规定对参评作品、参评人选材料进行审核,并向评委会提交审核意见,为定评委员会确定参评资格提供依据。
4.为什么要补充获奖作品和获奖者的退出机制?
答: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是经中央批准的全国新闻界优秀新闻作品和优秀新闻工作者最高奖。为维护“两奖”评选权威性,维护获奖者的荣誉,今年首次在《评选办法》中明确,在当届撤销已查实的违规获奖作品和人选获奖资格的基础上,如发现往届获奖作品、获奖者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公开发布公告,取消获奖资格,并责成相关报送单位、推荐单位追回奖杯、获奖证书和奖金。被撤销长江韬奋奖获奖资格的,终身不得参加优秀新闻工作者的任何评选活动。被撤销中国新闻奖获奖资格的记者(主创人员)、编辑,其作品三年内不得参与中国新闻奖评选。
5.去年9月,本刊曾刊登田聪明主席《评好中国新闻奖,评委是关键》的讲话,提出评委要履行职责、承担责任。《评选办法》对评委履职有什么样的约束?
答:《评选办法》补充了对评委拉票行为的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如发现评委有钱(物)票交易行为、拉票行为举报,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评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今后不得再参与新闻界的各项评选活动”。《评选办法》明确了推荐、报送两级评委会的责任,要求两级评委会必须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规定程序和标准,推荐、报送优秀新闻作品和人选参评。如报送明显不符合评选标准的作品和人选,或在推荐、报送材料中存在造假,除撤销有关作品和人选的参评资格,还将通报批评这些作品和人选所在两级评委会,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每年通报一次。连续两年被通报的,将视情况减少其推荐、报送名额。这些调整,目的是确保各级推荐、报送单位和评委会能够严格履行职责,把代表2013年全国新闻工作业绩的优秀新闻作品和德才兼备的优秀新闻工作者推荐上来,使评奖工作真正发挥示范、引导和激励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