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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 就2014年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工作答记者问

2014-02-28 14:56:03  来源: 中国记协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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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为什么要补充获奖作品和获奖者的退出机制?

答: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是经中央批准的全国新闻界优秀新闻作品和优秀新闻工作者最高奖。为维护“两奖”评选权威性,维护获奖者的荣誉,今年首次在《评选办法》中明确,在当届撤销已查实的违规获奖作品和人选获奖资格的基础上,如发现往届获奖作品、获奖者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公开发布公告,取消获奖资格,并责成相关报送单位、推荐单位追回奖杯、获奖证书和奖金。被撤销长江韬奋奖获奖资格的,终身不得参加优秀新闻工作者的任何评选活动。被撤销中国新闻奖获奖资格的记者(主创人员)、编辑,其作品三年内不得参与中国新闻奖评选。

5.去年9月,本刊曾刊登田聪明主席《评好中国新闻奖,评委是关键》的讲话,提出评委要履行职责、承担责任。《评选办法》对评委履职有什么样的约束?

答:《评选办法》补充了对评委拉票行为的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如发现评委有钱(物)票交易行为、拉票行为举报,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评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今后不得再参与新闻界的各项评选活动”。《评选办法》明确了推荐、报送两级评委会的责任,要求两级评委会必须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规定程序和标准,推荐、报送优秀新闻作品和人选参评。如报送明显不符合评选标准的作品和人选,或在推荐、报送材料中存在造假,除撤销有关作品和人选的参评资格,还将通报批评这些作品和人选所在两级评委会,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每年通报一次。连续两年被通报的,将视情况减少其推荐、报送名额。这些调整,目的是确保各级推荐、报送单位和评委会能够严格履行职责,把代表2013年全国新闻工作业绩的优秀新闻作品和德才兼备的优秀新闻工作者推荐上来,使评奖工作真正发挥示范、引导和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