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福建新闻奖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常设的省级考核评比表彰项目,由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分作品和人物两个评选系列,每年组织一次评选表彰,并在省记协换届时(5年一届)代表省委、省政府进行一次综合考评表彰。根据往年评选实践和今年的《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福建新闻奖评奖办公室对福建新闻奖评选办法进行了修改,并报省委领导审定。现将新修订的《福建新闻奖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福建新闻奖评选办法 福建新闻奖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常设的省级考核评比表彰项目,由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分作品和人物两个评选系列,每年组织一次评选表彰,并在省记协换届时(5年一届)代表省委、省政府进行一次综合考评表彰。 一、评奖宗旨 开展福建新闻奖评选活动,旨在检阅我省新闻工作年度业绩,表彰德才兼备的优秀新闻工作者,展示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及“走转改”活动成果,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在全省新闻战线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学风、改进文风,推动新闻媒体与新闻工作者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提高作品质量,提升整体效益;促进新闻媒体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新闻队伍,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推动新闻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全省工作大局服务。 二、评选范围 参评作品必须是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时事类期刊及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原创并在2013年度内首次刊播的新闻作品;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并在2013年度首次刊发的新闻论文。 参评人物必须是在上述新闻单位从事记者、编辑、评论员、校对、播音员、主持人和制片人工作5年以上并持有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所发记者证的现任专职新闻工作者。副厅级以上(含副厅级)的新闻工作者不参评。 参评新闻单位须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团体会员单位。 三、评选项目及基本要求 (一)作品系列 参评作品的作者、编辑和主创人员按各项目要求申报,以刊播时署名为准(刊播时为笔名、网名的,申报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本名)。文字作品字数按正文字数计算,含标点符号,不含标题、署名、注释、关键词等内容,以WORD“字数统计”栏“字数”项为准。 1.文字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字数限制在1000字以内。刊播时作者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可另报不超过2名编辑。 (2)评论类:对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评论等,不包括杂文,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3)通讯与深度报道类:用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含分上下两期刊发的通讯)。其中通讯、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不超过3000字,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不超过4000字。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报道,作品策划性强,单篇作品间关联性强,成系统;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跟踪式”报道;组合报道是指围绕同一主题、现象、人物、事件在同期同一专题内刊发的不同体裁的报道。本评选项目不包括专栏、系列评论和系列文章,不含将分散发表的主题或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参评作品单件作品均不少于3篇。 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连续)报道,按作品结束刊播年度申报。参评的系列(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篇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3件代表作。字数以其3件代表作的体裁字数要求为准,1件代表作超长即视为该作品超长。 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申报主创人员,为作品策划、记者、编辑等,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不另报编辑。 (5)期刊作品:字数限制在5000字以内。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通讯类作品。 (6)新闻版面:要闻版等新闻版面(不包括预拼版和摄影、漫画等专副版面和成组的版面),日报要求版面2/3以上内容为编版当日新闻,周报要求版面2/3以上内容为编版当周新闻。新闻版面申报主创人员,为版面编辑和版式设计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不另报编辑。 (7)副刊类:包括杂文、文艺评论、特写和报告文学。报告文学长度不超过8000字,特写不超过3000字。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消息类作品。 (8)理论宣传作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运用科学理论释疑解惑、分析和解决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理论宣传类文章。字数限制在6000字以内。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消息类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