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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难性报道中的媒体失范 如何把握报道的煽情性和客观性是媒体需要思考的重要内容。芦山地震后,大量记者进入灾区,一方面,灾难报道娱乐化的倾向早已出现;另一方面,出现了报道滥情化的情况。对汶川地震中形成的报道经验和报道模式的借鉴让芦山地震报道“用力过猛”,一些地震中涌现出的英雄人物被过度拔高,一些原本只有淡淡哀伤的场面被渲染成绝望、悲怆,烘托凄冷的气氛,刺激公众泪腺,似乎汶川大地震时出现的场面和故事也都应该在芦山重现,似乎一定要出现几个“最美XX”,一定要有72小时后的生命奇迹。一些媒体“宁求其奇而不求其真”,导致了报道失实。 另一方面,新媒体时代,信息海量、传播速度快,一些媒体受媒介经济环境影响,以经济伦理来指导新闻传播,为博取眼球,未经认真核实便转发消息,导致假新闻的产生。 虽然芦山地震时,大多数媒体人已经开始用“我是否在消费灾难”来时刻提醒自己、规范自己的发问和写作,但仍然发生了“记者问灾民:‘开心不开心’?”这样的失范行为。 中国媒体在实现了“以传播者为中心向接受者为中心”的转变后,应该进一步思考一味迎合和讨好受众是否失当。应该有一部法律法规来明确灾难报道中的失范行为并提出相应惩罚措施,同时也要加强对新闻从业者的培训。 灾难性报道中的谣言控制 几乎每一场灾难都会引发谣言,特别是新媒体环境下,谣言披上新闻性外衣,借助新媒体传播,又被传统媒体当作新闻误用,给灾难报道中造成巨大负面影响,比如芦山地震中十大谣言就包括:“寻找徐敬回家”、“磁铁预报地震”、“一条搜救犬反复被‘牺牲’”、“‘地震解密之祖’预测地震”、“雅安又一救灾军车坠崖”、“红会称‘不捐500万不能进灾区’”等。它们在新媒体上广为传播,较难识别,被一些传统媒体当作地震中的“大新闻”播发。 危机事件发生后,信息不公开或迟公开往往导致流言或谣言滋生,最终引发社会动荡及公众对政府公信力的质疑。 汶川地震和芦山地震中都出现了“某时某地将发生大震或余震”“红会滥用捐款”“三峡大坝诱发地震”等谣言。这些谣言均引用权威机构作为信源,利用民众情绪和期待与信息的真空,通过网络等现代信息传播工具传播,普通人在短期内都难以核实。 地震后,一些难以核实的消息借助传统媒体和自媒体传播,进一步加大了甄别的难度。比如,芦山地震后“又一救灾军车坠崖”的消息(后被证明是对打捞此前坠河运输车视频的裁剪)就在微博上广为转发;另一条“XX媒体记者XX刚刚从芦山县震区现场发回的消息,救援队伍从芦山县城南街229号挖出一名幸存者”的消息(后被证明发现的是一只鸭子)。在“黄金72小时救援期”后出现这样令人期待和振奋的奇迹,又由中央媒体一个有名有姓的记者在有门牌号的救援现场发回,其真伪性确实极难判断。 辟谣者需显示出诚意,展示信息透明度,并且要“足够快”。辟谣是一门棘手的艺术,特别要注意方式方法。法国人卡普费雷在他那本《谣言》中说:“辟谣是过了时的信息,几乎是在泼冷水,它破除人们的幻想,让他们回到平庸的现实中……谣言讨人喜欢,辟谣只能是使人扫兴。” 有研究显示,即使人们不相信谣言,也会受其影响。因为直接辟谣,要重复谣言内容,反而会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人们有时阅读辟谣消息后,记住的只是谣言内容本身。所以,一些谣言通过侧面澄清反而比直面回击效果好。比如,芦山地震期间,有人发微博称在前方伙食点只给军队供应伙食,灾区百姓只能等军队吃剩下后再排队领餐。成都军区“雅安芦山抗震救灾”官方微博没有针对这一谣言做直接回应,而是将救灾部队前方纪律公布在微博上,并欢迎社会监督。网友反映很积极,称赞声占绝大多数,谣言不攻自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