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研发评估,在整个电视节目评估体系中是首要且必不可少的一环,也可以叫节目播前评估系统。可以说,节目播后评估是节目播前评估的延伸,播前评估是播后评估的一个基准值,是节目运作目标的事前预测。在电视节目评估体系中,播前评估并非简单的“防患于未然”,或者防止质量不高的广播电视节目出现在屏幕上,没有播前评估,节目创作不仅没有目标,而且会造成大量模仿或被模仿节目的产生,从而造成电视节目资源的浪费。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具备研发评估这一播前评估系统的节目评估体系,体例上才称得上完整。但实际上,国内目前一些广播电视媒体实施的节目评估体系主要针对节目生产或播出之后,也被称为“马后炮”评估,虽有必要,但远远不够。 一、电视节目研发系统评估指标的选择依据 节目研发的过程实质上是一个节目精确定位的过程。通过节目定位,辨别节目的特定受众与关键客户,并由此制定出节目的目标及其实现细则。研发评估中“目标”的设定和考量是整个广播电视节目评估体系的准绳,是制作评估系统的依据所在,也是节目购销评估、传播效果评估和品牌评估的参考标准。现代评估方法多以“目标”为中心,即根据具体工作中的职责建立起配套的特定目标,用以衡量实际绩效的达到程度。目标具有多项显著功能:目标是组织努力的方向;目标是激励组织成员的工具;目标是分工与控制的基础;目标是管理科学的依据。广播电视节目研发评估系统中的目标设立,不仅可以用来检查节目先期策划,为节目的生产制作质量把关,还可以用来评估其后期运营的可行性,并对其“终极价值”施加作用和影响。 (一)节目研发系统的特点 研发系统在整个评估体系中的前置性决定了其具有全面性和全员性的特点。此外,作为一个独立的子系统,其必然具备系统性的特点。 1.系统性 节目研发评估系统是节目生产经营和科学管理过程中首先需要涉及的环节。作为电视节目评估体系的子系统,节目研发评估系统本身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对其他子系统有指导作用。这种相对独立的系统化,包含的意义是从节目研发内容的系统化转化为节目研发指标的系统化。 2.全面性 这里的全面性主要是指电视节目研发评估系统包含对节目生产经营乃至效益的全过程的预估。它要对节目生产经营整个价值链中所涉及的一切组织和一切环节进行预估,包括总体的综合性预估指标和具体的专业性预估指标,借以实现对电视节目全过程的管理。 节目研发评估系统的全面性体现在其所构建的指标系统中,包括节目总体规划、节目制作、节目购销、节目播出、节目品牌等方面的内容。这也构成了节目研发评估系统的总体框架。它与节目生产经营的各个相关组织都发生关系,包括节目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因为,在节目评估体系的所有子系统中,节目研发评估系统处于最基础、最重要的上游地位。节目研发评估系统的科学性,与后期的节目制作、节目播出、节目品牌传播等环节关系密切。 3.全员性 研发评估系统将涉及节目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所有参与人员,具有统筹性。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使节目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都具有相应的目标,并且严格地按照计划办事。例如,设立主题、题材、节目形态、制作方式等指标,主要是为节目制作部门与人员设立目标,每一位参与的人员对目标都要做到心中有数,这样在节目的制作阶段,才能按照研发评估的目标去完成任务,从而保证“差节目”不会被制作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