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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三届福建省十佳新闻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3-05-16 15:27:50  来源: 福建记协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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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寄送要求

请各设区市、各单位按照评选办法和分配名额,认真酝酿推荐。参评材料,请于7月10日前寄送至评委会办公室。

寄送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十层省委宣传部记者工作处(省记协秘书处)。

邮 编:350003

相关通知及表格可在福建记协网(www.jx.fjsen.com)下载。

附件:

1.第十三届福建省十佳新闻工作者参评者审批表

2.第十三届福建省十佳新闻工作者参评者获奖作品登记表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