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寄送要求
请各设区市、各单位按照评选办法和分配名额,认真酝酿推荐。参评材料,请于7月10日前寄送至评委会办公室。
寄送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十层省委宣传部记者工作处(省记协秘书处)。
邮 编:350003
相关通知及表格可在福建记协网(www.jx.fjsen.com)下载。
附件:
1.第十三届福建省十佳新闻工作者参评者审批表
2.第十三届福建省十佳新闻工作者参评者获奖作品登记表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