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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闻界》2013年第4期
www.fjsen.com 2013-05-14 15:02   来源:福建记协    我来说两句

对“沙县小吃肉瘤门”网络舆情事件的几点思考

邱泽忠

一、“沙县小吃肉瘤门”网络舆情事件概述

2012年1月28日,网名“广州爆料王”在新浪发贴,称“喜欢吃沙县云吞或者蒸饺的朋友注意嘞!有网民爆料‘亲眼看到’那些专门做云吞馅的人在用猪肉瘤做馅!猪肉瘤是长在猪身上的病变瘤体或淋巴结,病毒非常多不能食用。其实不止沙县,很多包子店都是用猪肉瘤的,因为成本低利益高!黑心钱啊!(难怪现在物价飞涨沙县还那么便宜)”,并配发了4张家庭作坊的实物图片。沙县网管中心发现该信息后,及时介入跟踪(该信息于2011年8月28日由网名“广州爆料王”在新浪微博首发)。其配发4张所谓“亲眼看到”的图片,是利用“温州恒大信息网”、“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网”、江苏“鹤鸣网”上执法部门查处的黑作坊图片拼接而成的(网址分别为:http://t.cn/zOPQ4vB;http://t.cn/zOPHHqm; http://t.cn/zOPQ4vr)。失实的信息出现后,沙县小吃办第一时间进行辟谣,沙县网管中心向新浪、腾讯举报,但网络运营商并未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谣言扩散。随后大量网民通过新浪、腾讯、搜狐、网易等微博及论坛进行转发和评论,其中,网名“广州爆料王”的帖子被转发2.3万多次、评论近2500条,网名“微博阿伯爆搞特区”(粉丝43万)的近似帖子被转发2.1万多次、评论近3500条,网名“广州八卦小喇叭”(粉丝36万)的近似贴子被转发近4800人次、评论近356条。四川成都CDTV-5频道《成都全接触》栏目还据此制作并播出《网曝沙县小吃肉馅存疑 市民对此反响强烈》节目,该舆情事件不仅影响到民众的消费态度,而且严重伤害到民众对沙县小吃品牌的市场认同。最后,该舆情事件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外宣办的大力协调下,“沙县小吃肉瘤门”舆情事件才得以平息。

二、“沙县小吃肉瘤门”网络舆情事件成因分析

1.行业管理的不规范是引发“沙县小吃肉瘤门”舆情事件的内因。沙县小吃主要是以业主各自经营沙县小吃店的形式,发展壮大起来的一个餐饮品牌,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由沙县籍人士经营的沙县小吃店2万余家,非沙县籍人士经营的沙县小吃店1万家左右,形成庞大的经营群体。由于业主素质良莠不齐,造成沙县小吃在全国各地真实的经营情况不明,特别是非沙县籍业主对沙县小吃工艺技巧把握不到位,鱼目混珠,给人们留下无限的遐想空间。2005年,广东曾发生非沙县籍业主在“扁肉馅中加入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剂——硼砂”被媒体曝光事件。

2.网络信息的不确定是炮制“沙县小吃肉瘤门”舆情事件的主因。网络匿名带给网民更多的阅读与发布信息自由的同时,也为互联网信息来源的确定性留下隐患,再加上“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更降低了网民的责任意识。有些网民缺乏道德自律,把互联网作为情绪发泄的场所,发表一些缺乏理性的、情绪化的,或者是以偏盖全的言论,如网名alan在新浪微博发贴说:“该死的沙县小吃 去死”、网名张小燕在腾讯微博发帖说:“奶奶的沙县小吃的东西真难吃。泡面实惠口味也比沙县小吃好”。有的则借助网络不良信息传播的认定和取证没有明确规定,执法有难度等法律漏洞,发表诸如揭人隐私、抵毁竞争对手信誉,甚至反社会的言论。“沙县小吃肉瘤门”就是在网络交互感染中,以讹传讹地被放大成为舆情事件。

3.食品安全的曝光度是诱发“沙县小吃肉瘤门”舆情事件的外因。2012年全国各地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负面舆情,如瘦肉精、染色馒头、牛肉膏、塑化剂、毒豆芽、黑心鸭、毒花椒等经报道后,将食品安全舆情热度推高,食品安全热点事件数量占比由2011年的第9位跃升至第2位,人们形成一种对食品安全零容忍的舆论氛围,互联网上则表现为吸引数量可观的网民参与讨论和围观。这正是2011年8月28日网名“广州爆料王”在新浪微博首次发表该信息时,网民观注并不高,而2012年1月28日再次发帖却能引起轩然大波的原因。当网络黑手打出图文并貌的“亲眼看到”沙县扁肉用猪肉瘤做馅的失实信息时,人们选择让沙县小吃很受伤的一边倒的舆论,而不接受沙县小吃办发出的申明和沙县互联网管理中心指出的该信息错误。

三、对策建议

1.解放思想,转变网络舆情治理习惯性思维。

互联网具有强大的组织功能和网上网下联动的特性,那种不让信息曝光,通过隐瞒真相来防止事态扩散的传统媒介思维已不适应新网络时代的要求。一是要警惕“技术决定论”。网络媒体不同于传统媒体,它具有交互性而且信息传播快、范围广、先发制人,简单的以屏蔽信息作为网络舆情治理的手段,会留下谣言满天飞的隐患。面对舆情,要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寻找引导话题的突破口。如,关于沙县小吃扁肉用猪肉瘤做馅问题,可以引入治理假冒经营议题、沙县小吃分工议题(没有专门从事扁肉馅加工行业)等等。二是要树立从“怕人家知道”转变为“怕人家不是从我这里知道”。网络舆情出现后,第一要务就是事件真相,别人说不如自己说,被动说不如主动说,一定时候说不如第一时间说。如,发表沙县小吃集团公司正在开展的标准化、公司化治理活动,公开小吃集团公司旗下的合法经营企业信息等,让网民对沙县小吃有一个概念性认识。三是要重视网上舆论落地化。要辩证地看待虚拟网络的参与转化为现实行动这把利刃,现实的治理是回复网络疑问的最佳答案,从解决现实问题入手,变被动为主动,让网民的意见、情绪朝着有利于维护秩序、保护合法权益等方向发展。面对网民对沙县小吃的关注度,主动引导开展网民对全国各地沙县小吃店进行真伪辨认,对规范的标准店、示范店进行大力宣传等网上维权、品牌宣传活动,达到利用网络提升品牌公信力和凝聚市场人气的效果。

2.注重防范,加强网络舆情治理常态化建设。

正视互联网这个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从队伍和管理入手,筑牢互联网这个思想文化阵地。一是要构建一支熟悉本部门业务、通晓网络语言的网络信息员队伍。做到及时了解网上舆论热点,特别是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网络舆情,认真研判信息来源,了解所涉事件的性质、主要观点和诉求,以及它可能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沙县小吃肉瘤门”网络舆情事件从发现、跟帖、再到处置平息,网络信息员队伍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二是要完善信息员队伍管理制度,除了制定针对信息员工作情况的奖惩制度外,还要把信息员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作用的情况作为考核指标体系,列入部门、单位工作实绩,形成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三是要培养网络意见领军人,打造公信力、掌握话语权。网络媒体不同于传统媒体,互动性强,这就要求网络信息员不仅要在网络上了解本部门本单位的网络舆情信息,而且要积极参与网络活动,特别是要做好发帖、回帖、跟帖工作,培养自己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同时,要建立与网络意见领袖沟通渠道,必要时可通过与他们的协调来赢得话语权。

3.完善治理,提高网络舆情治理科学化水平。

完善网络失实信息的治理,需要政府监管、网络运营商以及全体网民合力推动,从道德约束和法治化入手,完善网络信息管理,让虚假信息无所遁形。一是要完善网络规则。政府要出台政策措施,引导相关网络组织制定具体的网站新闻规则、网站论坛规则、博客微博规则,作为约束包括网络意见领袖在内的全体网民的网络道德规范和标准。对网民以危言耸听获取关注度的发表信息行为决不能进行积分等的奖励,对意见领袖(粉丝达到一定数量为准)要作出更严格的信息发布责任,营造文明、和谐、健康、有序的网络文化环境。二是要完善网络立法。通过制定单行法,对网络信息的发布、转发和评论进行规范;明确网络运营商为其网络平台监管的身份,并根据失实信息传播量多少以及传播面大小为依据,制定更为严格但有区别的监管责任;对网络失实信息在规定行政处罚或刑事外罚的同时,对于难以收集证据的损害则通过明确精神损害赔偿、失实信息网曝光度责任等方式,提高民事损害赔偿力度,让受到网络失实信息损害的公民个人和企业得到更有效的法律保护。三是要积极查处网络失实信息案件,对肆意在网上编造和传播谣言的行为,要从快从严查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谣言制造者在法律的天秤中进行价值判断、约束自身的行为尺度。

(作者单位:沙县县委宣传部互联网管理中心)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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