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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中国传媒法治发展报告

2013-03-25 16:42:59  来源: 新闻记者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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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年,中国传媒大学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共搜集到传媒法相关事例900个,本报告在概述本年度出台的传媒指导性立法和政策之后,对媒体体制改革与行政监管、互联网治理、政府信息公开、《著作权法》修改和权利保护、名誉权保护、公民表达权与舆论监督这六个领域作出述评。文中未注明年份的表述均为2012年。

一、传媒指导性立法及政策

11月,中共十八大报告在“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部分指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应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部分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文化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3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与媒体刑事案件报道关系最密切的有第150条“采取技术侦察措施取得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第50条“禁止强迫自证其罪”、第188条“近亲属作证义务免除”制度,以及特别程序中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开展社会调查不公开审理制度等规定。学界认为,这些规定将促进我国刑事案件新闻报道模式的改变,从以侦查为重点转向以开庭审判为重点。

6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在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保障方面:要不断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对新闻机构和新闻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制度保障;依法保障新闻从业人员的知情权、采访权、发表权、批评权、监督权,维护新闻机构、采编人员和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新闻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畅通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渠道。

1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内容包括:保护公民个人电子信息、治理垃圾电子信息、网络身份管理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管。

这些立法和文件指出了今后我国传媒法治发展的目标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