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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题材摄影伦理评价的三维指标

2013-03-25 16:43:59  来源: 新闻记者  作者: 汤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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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性准则

“公共性”是各类摄影伦理问题中具有普适性的评价准则,它是一个严肃的政治学概念,通俗地说,新闻事件的公共性,即是这一事件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资以进入公共空间供社会关注、探讨的程度。由于死亡题材的特殊性,考察这类照片的公共性,便具有了更为特殊的意义。

西方新闻摄影界有一种共识:当拍下别人的照片时,也拍下了他人匿名的权利。美国视觉文化研究学者道格拉斯?哈珀就曾经质疑过媒体发表照片的“伦理道德权力”。美国传媒学家吉夫?格林菲德则认为:“在新闻媒介看来,对每一个处在公共事业下的人来说,他的隐私、他的嗜好、他的尊严也都随之不存在了。”&很显然,面对纷繁复杂的各类新闻事件,拍摄与传播与否,有赖于一个具体的判断标准,首先就是事件本身的新闻价值。

在重大突发事件报道中,适当地展示人的痛苦,的确有其传播意义,唐山地震发生后,媒体展示的照片多为军人救灾、领导视察、灾后重建等“正面”题材,作为个体的“人”严重缺席,而汶川地震的摄影报道中,读者能够在人的痛苦的直观展现中体味到灾难的严重性,这本身就是灾难报道中最重要的部分。再比如,同样是溺水或车祸事故,如果背后有长期存在却未能得到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或者是在同一区域发生的频率很高,其值得被报道的程度,就明显高于一起偶然发生的事故。

《南方都市报》摄影记者谭伟山的《暴力城邦》,是近年来死亡题材摄影报道的经典案例,作者在多年社会新闻摄影实践中获得的以暴力(当然包括死亡)为主题的照片,被汇总至《南方都市报》的视觉专版。拍摄者本人对这些照片的评价是:“残酷的不是照片,而是现实本身”——纪实摄影之所以在很长时间内被边缘化,主要来自其所秉承的记录观念与权力主导的摄影观之间的冲突,因此,“现实”这一评价本身极富批判意义和公共精神,也体现出“记录”是摄影师的主导性价值取向。从照片的具体内容看,作者多关注底层、弱者、小人物,其公共性不言自明。不过,涉及死亡的部分图片,其公共性却与前述的“刺激性程度”发生了冲突,给伦理评价带来了一定的复杂性。

类似的案例还包括2012年的周克华事件,被周克华杀害的市民,以及被击毙的周克华本人,其倒在血泊中的遗体都在网络媒体上得到了较为清晰的呈现。周克华遗体照片的披露,不乏证明凶手已死的实证价值,对于社会稳定不无意义,但因为发布方没有对鲜血、弹孔进行任何技术处理,故而不能完全逃避“刺激性”维度的伦理评价。而遇害银行储户照片的发表,不仅触犯了这一“刺激性”禁区,还有可能造成“二次伤害”——面对具有公共性的死亡图片,媒体、摄影师也要严肃地考虑它们可能造成的后果,即令那些经历亲人死亡的、痛苦万分的家属感受到更多的痛苦。对此,本文开头所提及的“功利主义”和“绝对个人权利”构成了一套二维评判标准。功利主义者主张通过照片检测环境变动、引发社会关注,而“绝对个人权利”的主张者则指出死者、家属权利的不可侵犯性。这两种标准各执一词却都不无道理,但在作出具体的评价时,还需要借助前述刺激性原则与公共性原则加以共同考察,并在实际操作中把握“度”的衡量与传播效果的预测。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惨剧的视觉呈现有可能引发他人的警觉,从而尽可能避免相似的惨剧发生在自己身上,而部分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也愿意通过媒体传播自己的苦难,这一点在伦理判断中显得尤为重要。美国新墨西哥州《阿尔伯克基论坛报》刊登了烧伤者萨琦?沃克曼的照片,两天后他们又发表了这个小女孩父母的一封信,解释了为什么她的家人认为公众需要看到这样的照片:“我们希望你能知道,从她最初被灼伤而徘徊在死亡边缘,到她这样一个认为生活就是芭比娃娃和女童子军的六岁女孩重新回到我们身边,她究竟经历了怎样的痛苦挣扎。当你在商店和饭馆偶然遇见她的时候,第一反应可能是感到悲伤。但是如果你真的遇见她,我们希望你能像我们一样,把她看作一个勇敢的小女孩。”'而照片刊登后也产生了好的效应,报社帮助受伤的小女孩凑齐了5万多美元作为治疗费用。

在死亡题材中,自杀事件具有较强的特殊性,因为自杀不是意外事件,而是包含着自杀者自己的人生选择。需要我们思考的是:救人是否会违背自焚者的个人选择,即便自焚者获救,以后将会发生的情况是摄影师能够控制的吗?而因情感受挫、心理疾病、瞬间爆发的精神焦虑造成的自杀事件,因其公共性相对较弱、个人隐私性质较强,其拍摄、发表与否,则可能引发不同于南越自焚事件的评价。■

(作者系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讲师、新闻摄影方向博士研究生。本文系江苏省教育厅研究生科研创新训练计划“观看秩序的瓦解与重建——社会视域中的当代中国摄影”项目研究成果)

注释:

①赵杨、吴臻:《“托举哥”遗体DNA本周内提取》,《海峡都市报》2012年7月3日

②何伊凡:《表现痛苦,但不能详述》,《新闻与写作》2003年第6期

③⑤任悦:《视觉传播概论》第282页、第276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④对于这一事件的介绍和讨论,可参见陈力丹、胡森林:《记者职业行为的边界何在》,《新闻记者》2005年第7期;吴新文:《超越道德苛求与道德放纵》,《新闻记者》2005年第7期

⑥肯尼思·柯布勒:《美国新闻摄影教程》第345页,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