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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开展第十九届(2012年度)福建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3-01-23 18:27:57  来源: 福建记协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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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媒体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会工作安排和领导指示,拟于2013年4月举行第十九届(2012年度)福建新闻奖评选工作。本届评选会由宁德市委宣传部、市记协承办。为做好本届福建新闻奖评选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数额分配

福建新闻奖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参评费用。各单位报送数额详见附件1。

1.下列单位规定数额参评新闻作品中必须按不少于10%的比例报送参评国际传播奖项的作品,否则直接空缺相当数量名额。在此基础上,若确有较多符合“评选标准”的国际传播好作品,可新增不超过2件报送。

国际传播奖具体报送数目为:

福建日报:不少于2件;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不少于4件;

海峡都市报、海峡导报、东南新闻网、福建侨报、福州日报、福州广电集团、厦门日报、厦门广电集团、泉州晚报、泉州广播电视台:各不少于1件。

2.省人大等8部门推荐参评的新闻作品,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各1件。

3.各县区市广播电视台可各推荐1件新闻作品、1件新闻论文参评,广播或电视类别自选。

4.各单位按分配数额推荐作品参评。如超额报送,评选办公室将按各单位报送的参评作品目录顺序,自动撤下排序在后的超额作品。

5.其他专项初评项目(报纸副刊、新闻漫画、新闻摄影)的报送数额另见有关专项作品初评办法。

二、报送内容要求

(一)目录材料

各单位报送参评作品时,须填写一份《第十九届福建新闻奖参评作品目录》(附件2)。此表务必加盖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否则视为无效推荐。

(二)文字材料

所有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及复印件均请用A4纸。无法用A4纸复印的作品,复印后折叠为A4纸大小。

参评作品目录表、推荐表内容须打印(不接收手写版),刊播单位名称应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规范名称填写,评选项目请明确媒体类别,按“报纸消息”、“广播评论”“电视专题”的体例填写,推荐表上的核定序号由评选办公室填写。

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须报送3件代表作的复印件或文字稿,并附1000字以内的报道内容简介和作品完整目录(3件代表作在目录“备注”栏内注明)。

广播电视新闻访谈节目、现场直播、节目编排参评作品请在每套材料后附1份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节目编排作品请在每套材料后另附1份节目串联单。

1.报纸、通讯社、期刊、新闻论文类

须送原样报(刊)1份。

每件参评作品须报送20套文字材料,装订顺序为:参评作品推荐表、简介(系列报道)、文字稿(剪报复印件)、完整目录(系列报道)。其中,1套采用推荐表(一)(附件3),务必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其他19套采用推荐表(二)(附件4)。

剪报(刊)复印件请仅复印所报送作品,不要复印周边的篇幅。请隐去作者、责编、主创人员姓名、刊播媒体名称以后按原始尺寸复印,不要扩印或缩印。

报纸版面仅须送2份原样报以及1份推荐表(一)。

2.广播、电视、网络类

每件参评作品须报送5套完整文字材料,装订顺序为:参评作品推荐表、简介(系列报道、节目编排、现场直播)、文字稿、完整目录(系列报道、新闻访谈、现场直播、节目编排)、节目串联单(节目编排)。其中,1套采用推荐表(一)(附件3),务必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其他4套采用推荐表(二)(附件4),此外须单报推荐表(二)15套。

3.新闻专栏

每个专栏须报送15套参评材料,装订顺序为:1份新闻专栏参评推荐表(附件6);1份2012年上半年代表作基本情况、1份2012年上半年代表作、1份2012年下半年代表作基本情况、1份2012年下半年代表作(附件7)、1份刊播作品目录(附件8)。

4.国际传播奖

参评作品在推荐表“参评项目”中注明“国际传播”和作品体裁,同时须提供在境外媒体落地(转载、引用、采用)的报样和网页、音频、视频等依据。如提供不了,不予参评。

(三)电子版材料

1.每家推荐单位必须同时将本单位所有参评作品的文字材料电子版[含目录、推荐表、文字稿(word格式)、简介、串联单等],全部打包发送到fjxwjpwk@163.com,标明“福建新闻奖报送材料”,并注明单位名称。

2.广播电视参评作品须将原版播出作品复制1套适用于DVD机播放的光盘。同一单位参评同一项目的作品可录在1张光盘上。广播电视评论、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原作有片头、片尾的,须将片头、片尾完整刻录在光盘上。

刻录前,请务必选择刻录为“可自动播放的DVD格式光盘”。生成DVD光盘时,需设置为自动播放模式。刻录后的光盘请务必在DVD机上试播,检查是否能自动播放、前进、后退,声音、画面是否完整清晰,无误后再寄出。如因格式不符合要求无法在DVD上正常播放的参评作品,视为自动弃权。

3.网络参评作品须报送1张能够离线浏览参评作品网上页面的光盘。评论和网页设计要求为参评作品所在网页;新闻专题要求含所在网站或频道的页面、专题首页和3件代表作的网页;新闻访谈要求含在线访谈全部内容的网页(视频作品须附视频数据)。

三、报送截止时间

福建新闻奖评选办公室设在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处。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福建新闻奖评选办法》的规定,履行好推荐与报送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共同做好新闻评奖工作。

参评作品务必于2月28日前寄送到福州市华林路84号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350003),逾期视为自动弃权。所有参评作品请用特快专递邮寄,以免延误或丢失。各单位可在福建记协网 (http://jx.fjsen.com/)“福建新闻奖”专题下载通知及表格。

省新闻摄影学会、省记协漫画工委、省记协副刊工委须按照《福建新闻奖评选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制定单项作品年赛的评选通知,及时下发有关单位。年赛初评后选拔出推荐参评福建新闻奖定评的作品,3月15日前须制作成本通知要求的格式,一式20套送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高延萍 0591-87095430

        高碧珍 0591-87095346

 

附件:

1.第十九届福建新闻奖参评数额分配方案

2.第十九届福建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

3.第十九届福建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一)

4.第十九届福建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二)

5.第十九届福建新闻奖参评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完整作品目录

6.第十九届福建新闻奖新闻专栏参评推荐表

7.第十九届福建新闻奖新闻名专栏参评作品代表作基本情况

8.新闻专栏2012年度每月第2周刊播作品标题目录

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