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福建记协> 奖项评选> 福建新闻奖 > 正文

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印发《福建新闻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2013-01-23 18:04:39  来源: 福建记协  作者:   
视频加载中...

各设区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媒体中心、各有关单位:

福建新闻奖是经省委批准常设的全省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每年评选一次,由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根据我会工作安排和领导指示,今年我会将开展第十九届(2012年度)福建新闻奖评选工作。根据2012年评选实践和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福建新闻奖评奖办公室对福建新闻奖评选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新修订的《福建新闻奖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3年1月18日

福建新闻奖评选办法

福建新闻奖是经省委批准常设的全省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每年评选一次,由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

一、评奖宗旨

开展福建新闻奖评选活动,旨在检阅我省新闻工作年度业绩,展示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及“走转改”活动成果,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在全省新闻战线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学风、改进文风,推动新闻媒体与新闻工作者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提高作品质量,提升整体效益;促进新闻媒体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新闻队伍,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推进新闻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全省工作大局服务。

二、评选范围

参评作品必须是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新闻时事类期刊、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及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原创并在2012年度内首次刊播的新闻作品;有全国统一书刊号的报刊、图书2012年首次刊发的新闻论文。

参评新闻单位须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团体会员单位。

三、评选项目及基本要求

参评作品的作者、编辑和主创人员按各项目要求申报,以刊播时署名为准(刊播时为笔名、网名的,申报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本名)。文字类作品字数以WORD“字数统计”栏“字数”项为准。

(一)报纸、通讯社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字数限制在1000字以内。刊播时作者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并另申报不超过2名责任编辑。

2.评论类: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评论等,不包括杂文和系列评论,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3.通讯类:用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含分上下两期刊发的通讯),字数限制在4000字以内。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报道,作品策划性强,单篇作品间关联性强,成系统;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跟踪式”报道;组合报道是指围绕同一主题、现象、人物、事件在同期同一专题内刊发的不同体裁的多篇报道。本评选项目不包括专栏、系列评论和系列文章,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发表的主题和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参评作品单件作品均不少于3篇。

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按作品结束刊播年度申报。参评的系列、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篇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3件代表作。代表作平均单篇作品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

作者以代表作刊播时的署名为准,刊播时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每件代表作可另报1名责任编辑。

5.新闻版面:要闻版等新闻版面(不包括摄影、漫画等专版、专刊版面和成组的版面)。作者指版面编辑和版式设计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不另申报责任编辑。

6.副刊类:包括杂文、文艺评论、特写和报告文学。报告文学长度不超过8000字,特写不超过3000字。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消息类作品。

(二)广播、电视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定义同报纸、通讯社评选项目,时长限制在4分钟内。刊播时作者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并另申报不超过2名责任编辑。

2.评论类:定义同报纸、通讯社评选项目。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广播评论时长限制在15分钟内,电视评论时长限制在40分钟内。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3.新闻专题类: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含电视新闻纪录片和分上、下两期刊播的专题)等。广播专题时长限制在30分钟内,电视专题时长限制在45分钟内,电视新闻纪录片不限时长。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定义同报纸、通讯社评选项目。代表作平均单件作品时长限制在8分钟内。作者以代表作刊播时的署名为准,刊播时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每件代表作可另报1名责任编辑。

5.新闻访谈节目类: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作品和新闻人物访谈作品,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作品时长不少于2/3。整个作品时长不超过1小时。该项目申报主创人员指主编、编导、主持人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6.新闻现场直播类: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要求必须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的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的占优。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该项目申报主创人员,超过8人的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7.新闻节目编排类:常设的以动态消息为主的集纳式新闻栏目的编排作品,时长不限。该项目申报主创人员,指参评作品的责任编辑,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三)期刊作品参评项目

1.通讯类:定义同报纸、通讯社评选项目,字数限制在5000字以内。刊播时作者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并另申报1名责任编辑。

2.评论类:定义同报纸、通讯社评选项目,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四)网络新闻作品参评项目

1.新闻评论类: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刊播时作者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并另申报1名责任编辑。

2.新闻专题类: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作者指策划、采写、编辑、页面设计等主创人员,超过6人的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3.新闻访谈类: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2/3。整个作品时长不超过1小时。作者申报要求同广播电视新闻访谈类作品。

4.网页设计:网站首页、新闻频道首页或新闻专题首页。作者指网页的编辑、设计人员,超过3人的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五)综合项目

1.新闻摄影:报纸、通讯社和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单幅作品只能申报1名作者,组照作者超过2人按“集体”申报,并另报1名责任编辑。

2.新闻漫画:报纸、通讯社和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漫画作品。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3.理论宣传作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运用科学理论释疑解惑、分析和解决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理论宣传类文章。字数限制在6000字以内。刊播时作者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并另申报1名责任编辑。

4.新闻专栏: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新闻网站刊播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的版块(单元),要求2012年12月31日前已连续刊播一年以上且年度内刊播不少于48周,每周刊播或更新不少于一次的新闻性专栏。

报纸专栏应有固定的名称,位置相对固定和独立,不含专刊和专版。广播、电视专栏应有固定名称、标识、开始曲。网络专栏应在固定页面有固定名称和链接位置。

该项目作者指策划、采写和编辑等主创人员,超过6人的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5.新闻论文:以新闻实践和新闻理论为研究主体的学术文章。字数限制在6000字以内。刊播时作者署名超过3人的,按“集体”申报,并另申报1名责任编辑(必须与发表时的责编署名一致,不明确的可以不填,或与刊载单位核实)。

6.国际传播奖项:中国新闻的对外报道,以及有效影响了国际舆论的新闻作品,以及以国际传播为研究对象的新闻论文,参评作品题材不超出上述项目的规定范围。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参照各项目。

四、评选标准

(一)总标准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全省工作大局服务,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2.内容真实,具有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好。

3.新闻性、时效性强,主题鲜明、富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

4.落实“三贴近”原则,关注体现“走转改”精神、努力改进文风的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短、实、新的作品。

5.有错别字和标点符号错误的作品不得获一、二等奖;有病句、新闻要素不全、事实性错误的作品不得获奖。

(二)各项评选标准

1.消息作品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

2.评论作品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分析深刻,论述精辟,论证有力。网络评论要求必须有鲜明的网络特色。

3.通讯作品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评议、刻画到位,感染力强。

4.报纸、广播、电视的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结构完整,报道全面,有深度。

5.新闻版面要求体现政治性、新闻性、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标题准确生动,照片、文字与图示兼顾,编排整体协调,版式设计讲究、新颖、有特色,便于阅读。

6.新闻摄影作品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表现力强,标题准确,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文字简洁。具体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7.新闻漫画作品要求能够反映国内外新闻时事,观点明确,构思新颖,新闻性强,思想性强,针对性强,想象力丰富,幽默感强,艺术性强。具体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8.报纸副刊作品要求时代感强,体现思想性、新闻性、艺术性的统一,格调高雅,特色鲜明,文笔生动。具体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9.理论宣传作品要求坚持正确的理论导向,运用科学理论开展宣传、普及和教育,立论正确,思想鲜明,论据可靠;理论联系实际,针对性和说服力强;创新理论宣传的思路和形式,努力做到思想性、针对性和可读性的统一;逻辑严密,用词准确,文风朴实,推进理论武装工作,宣传效果良好。

10.广播电视新闻专题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声音、画面)生动,有细节,有深度,音响、画面运用得当,有感染力。

11.广播、电视、网络新闻访谈要求选题恰当,时效性强;嘉宾有代表性、权威性;谈话主题集中,脉络清晰,结构完整;谈话内容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语言简洁生动、流畅准确;主持人提问、转承自然得当,对现场节奏把握适度;背景资料运用得当。

12.广播、电视新闻现场直播要求主题重大,策划周密,能够全面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的重要信息,导播调度合理,主持应变机敏,音质画面清晰。

13.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排要求主题集中,重点突出,内容丰富,编辑思想明确;内容选择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节目形式新颖,编排合理,转换流畅;字幕准确,编辑制作水平较高;主持人驾驭节目能力强。

14.网络新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强,文字精炼,富于创新,能够充分应用网络新技术和多媒体表现手段,体现交互性强、信息量大等网络特色。

15.网络专题要求主题得当,特色鲜明;容量大、采集广、更新快;交互性强、表现形式多样;页面结构清晰、逻辑分明、布局合理,页面设计新颖美观,富有特色,达到形式、内容与主题思想的完美统一。

16.网页设计要求主题鲜明,风格独特;能够完美、准确展示新闻内容、体现首页功能性;布局合理、富于创新;细节精致、色彩协调;符合读者阅读习惯,体现新闻性、艺术性和网络特点的完美统一。

17.新闻论文要求立论正确,论据可靠,论证充分,论述严谨,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

18.国际传播奖应突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核心利益,体现我国外交方针政策精神;在重大国际事件和涉华重要新闻舆论竞争、斗争中,传播中国声音,表达中国立场,为我提供有利地位和舆论支持并有效影响国际舆论;尽力适应境外受众视角和文化习俗,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亲和力较强,传播效果较好;注重作品的落地率、转载率、引用率。

19.报送作品体裁填写出现错误,评选办公室可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

五、设奖数额及奖励办法

福建新闻奖设奖数额为400件。其中一等奖60件(含新闻专栏),二等奖125件,三等奖215件。每个项目的具体设奖数,由评委会办公室根据参评作品情况进行核算,各个奖项可以空缺,不能增加。

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向福建新闻奖获奖作品的作者、编辑、主创人员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署名为“集体”的作品,将向作品的刊播单位颁奖。如作者和编辑为同一人的,只颁发作者证书。

从获奖的新闻作品中推荐规定数量的作品参评中国新闻奖。在福建新闻奖评选过程中,组成我省中国新闻奖初评委员会,对各小组推荐的参评中国新闻奖候选作品进行讨论、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报送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的参评作品。

六、推荐和报送程序

(一)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

本办法规定“评选范围”内的全省所有新闻单位均为推荐单位。各新闻单位派出机构的作品由派出单位同意推荐。合作作品以首发刊播单位推荐为准。

中央驻闽、省直新闻单位、各设区市记协、平潭媒体中心、省新闻摄影学会、省记协漫画工委、省记协副刊工委是福建新闻奖参评作品的报送单位。

(二)推荐程序

各推荐单位按照下列程序推荐参评作品:

1.组织本单位编辑记者民主推荐参评作品;

2.单位领导和民主推荐的编辑、记者代表(本人无作品参评)组成评委会;

3.领导班子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集体审核,提出拟推荐的参评作品,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认真受理公示中收到的各种意见,将符合评选办法规定的作品提交评委会,经充分讨论、评议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推荐参评作品;

5.推荐单位主持工作的领导在福建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盖单位部门章无效)。

(三)报送程序

中央驻闽、省直新闻单位、省人大等部门直接向省记协报送参评作品和相关申报材料。各设区市、县区新闻单位的参评作品和相关申报材料经市记协审核后报送。

各设区市的新闻专栏名额分配及推荐报送由各设区市记协统筹安排。

新闻摄影、新闻漫画、副刊作品分别报送到省新闻摄影学会、省记协漫画工委、省记协副刊工委,在年赛初评的基础上按规定数额评选出参评福建新闻奖作品,统一报福建新闻奖评委会。

新闻摄影作品由省记协与省新闻摄影学会联合组织福建新闻摄影年赛。年赛评选后,评选出27件候选作品报送到福建新闻奖评委会,定评出16件获奖作品。

省记协漫画工委由省记协授权组织福建新闻漫画年赛。年赛评选后,评选出15件候选作品报送到福建新闻奖评委会,定评出9件获奖作品。

省记协副刊工委由省记协授权组织福建副刊作品年赛。年赛评选后,评选出15件候选作品报送到福建新闻奖评委会,定评出9件获奖作品。

七、评选委员会

1.评选委员会负责福建新闻奖的评选,每届不超过60人。

2.评委会采用轮换制和回避制。有作品参评的人员不得担任当届评委。

3.评委组成:

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及处室负责人、特邀评委(15人)

新闻单位副高级职称以上记者、编辑代表和高校新闻院系专家、学者(45人),从福建新闻奖评选委员库信息系统中按比例随机抽取。

八、评选程序

1.审核评选材料。评选办对参评作品及相关申报材料,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审核。如发现不符合《评选办法》规定的“评选标准”或未履行“推荐程序”的,一律退回补充或撤销,逾期者不予受理。

2.实到评委超过全体评委人数4/5,方可召开评选会。

3.评委分若干小组全面审看(听)参评材料,分组阶段的评审采用评委各自评分和小组集中评议相结合形式。工作人员统计作品的得分高低,按规定获奖数额列出入围作品。小组评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定评三等奖获奖作品,并按规定数额推荐出一等奖和二等奖候选作品(不排序)。一、二等奖候选作品须达到小组实到评委2/3的票数。三等奖获奖作品须达到小组实到评委1/2的票数。

4.小组推荐的一、二等奖候选作品在本大组交叉听看后,由所在大组的全体评委评审。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票决出一等奖候选作品,再票决出二等奖获奖作品。一等奖候选作品和二等奖获奖作品均须达到大组实到评委2/3的票数。

5.一等奖候选作品提交评委会全体会议终审定评,须达到实到全体评委3/4的票数。

6.落选的一、二等奖候选作品可直接定评为下一等级奖项。

7.评选细则由评选办公室根据本届参评作品等实际情况拟定,提交本届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施行。

8.评选结束后获奖作品目录将在东南新闻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9.省记协在认真审核处理公示中所提意见并报经省委宣传部批准后,正式公布获奖结果。

九、处罚办法

1.如发现参评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相关申报材料有篡改、伪造等情况,即撤销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对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予以警告和通报批评,禁止推荐单位在下一年度参评该项目评选;对该作品的作者、编辑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禁止其3年内参加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组织的各项评选活动。对不实举报要予以澄清,对于诬告一经查实,要责成有关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2.凡发现参评作品的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和作者,对有关人员有请客吃饭、赠送钱物和有价证券等涉嫌贿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该作品的参评资格或获奖资格,该作品的作者今后不得参加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各项评选活动;对吃请、收受钱物和有价证券等有关人员给予相应处罚。

3.如发现评委有接受钱物、有价证券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评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今后不再聘其担任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各项评选活动的评委。

十、权限界定

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享有福建新闻奖获奖作品的使用权。评选办法解释权归省新闻工作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