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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印发《福建新闻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2013-01-23 18:04:39  来源: 福建记协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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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网络新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强,文字精炼,富于创新,能够充分应用网络新技术和多媒体表现手段,体现交互性强、信息量大等网络特色。

15.网络专题要求主题得当,特色鲜明;容量大、采集广、更新快;交互性强、表现形式多样;页面结构清晰、逻辑分明、布局合理,页面设计新颖美观,富有特色,达到形式、内容与主题思想的完美统一。

16.网页设计要求主题鲜明,风格独特;能够完美、准确展示新闻内容、体现首页功能性;布局合理、富于创新;细节精致、色彩协调;符合读者阅读习惯,体现新闻性、艺术性和网络特点的完美统一。

17.新闻论文要求立论正确,论据可靠,论证充分,论述严谨,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

18.国际传播奖应突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核心利益,体现我国外交方针政策精神;在重大国际事件和涉华重要新闻舆论竞争、斗争中,传播中国声音,表达中国立场,为我提供有利地位和舆论支持并有效影响国际舆论;尽力适应境外受众视角和文化习俗,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亲和力较强,传播效果较好;注重作品的落地率、转载率、引用率。

19.报送作品体裁填写出现错误,评选办公室可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

五、设奖数额及奖励办法

福建新闻奖设奖数额为400件。其中一等奖60件(含新闻专栏),二等奖125件,三等奖215件。每个项目的具体设奖数,由评委会办公室根据参评作品情况进行核算,各个奖项可以空缺,不能增加。

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向福建新闻奖获奖作品的作者、编辑、主创人员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署名为“集体”的作品,将向作品的刊播单位颁奖。如作者和编辑为同一人的,只颁发作者证书。

从获奖的新闻作品中推荐规定数量的作品参评中国新闻奖。在福建新闻奖评选过程中,组成我省中国新闻奖初评委员会,对各小组推荐的参评中国新闻奖候选作品进行讨论、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报送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的参评作品。

六、推荐和报送程序

(一)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

本办法规定“评选范围”内的全省所有新闻单位均为推荐单位。各新闻单位派出机构的作品由派出单位同意推荐。合作作品以首发刊播单位推荐为准。

中央驻闽、省直新闻单位、各设区市记协、平潭媒体中心、省新闻摄影学会、省记协漫画工委、省记协副刊工委是福建新闻奖参评作品的报送单位。

(二)推荐程序

各推荐单位按照下列程序推荐参评作品:

1.组织本单位编辑记者民主推荐参评作品;

2.单位领导和民主推荐的编辑、记者代表(本人无作品参评)组成评委会;

3.领导班子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集体审核,提出拟推荐的参评作品,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