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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印发《福建新闻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2013-01-23 18:04:39  来源: 福建记协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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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选标准

(一)总标准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全省工作大局服务,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2.内容真实,具有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好。

3.新闻性、时效性强,主题鲜明、富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

4.落实“三贴近”原则,关注体现“走转改”精神、努力改进文风的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短、实、新的作品。

5.有错别字和标点符号错误的作品不得获一、二等奖;有病句、新闻要素不全、事实性错误的作品不得获奖。

(二)各项评选标准

1.消息作品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

2.评论作品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分析深刻,论述精辟,论证有力。网络评论要求必须有鲜明的网络特色。

3.通讯作品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评议、刻画到位,感染力强。

4.报纸、广播、电视的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结构完整,报道全面,有深度。

5.新闻版面要求体现政治性、新闻性、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标题准确生动,照片、文字与图示兼顾,编排整体协调,版式设计讲究、新颖、有特色,便于阅读。

6.新闻摄影作品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表现力强,标题准确,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文字简洁。具体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7.新闻漫画作品要求能够反映国内外新闻时事,观点明确,构思新颖,新闻性强,思想性强,针对性强,想象力丰富,幽默感强,艺术性强。具体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8.报纸副刊作品要求时代感强,体现思想性、新闻性、艺术性的统一,格调高雅,特色鲜明,文笔生动。具体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9.理论宣传作品要求坚持正确的理论导向,运用科学理论开展宣传、普及和教育,立论正确,思想鲜明,论据可靠;理论联系实际,针对性和说服力强;创新理论宣传的思路和形式,努力做到思想性、针对性和可读性的统一;逻辑严密,用词准确,文风朴实,推进理论武装工作,宣传效果良好。

10.广播电视新闻专题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声音、画面)生动,有细节,有深度,音响、画面运用得当,有感染力。

11.广播、电视、网络新闻访谈要求选题恰当,时效性强;嘉宾有代表性、权威性;谈话主题集中,脉络清晰,结构完整;谈话内容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语言简洁生动、流畅准确;主持人提问、转承自然得当,对现场节奏把握适度;背景资料运用得当。

12.广播、电视新闻现场直播要求主题重大,策划周密,能够全面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的重要信息,导播调度合理,主持应变机敏,音质画面清晰。

13.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排要求主题集中,重点突出,内容丰富,编辑思想明确;内容选择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节目形式新颖,编排合理,转换流畅;字幕准确,编辑制作水平较高;主持人驾驭节目能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