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福建记协> 奖项评选> 福建新闻奖 > 正文

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印发《福建新闻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2013-01-23 18:04:39  来源: 福建记协  作者:   
视频加载中...

(四)网络新闻作品参评项目

1.新闻评论类: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刊播时作者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并另申报1名责任编辑。

2.新闻专题类: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作者指策划、采写、编辑、页面设计等主创人员,超过6人的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3.新闻访谈类: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2/3。整个作品时长不超过1小时。作者申报要求同广播电视新闻访谈类作品。

4.网页设计:网站首页、新闻频道首页或新闻专题首页。作者指网页的编辑、设计人员,超过3人的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五)综合项目

1.新闻摄影:报纸、通讯社和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单幅作品只能申报1名作者,组照作者超过2人按“集体”申报,并另报1名责任编辑。

2.新闻漫画:报纸、通讯社和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漫画作品。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3.理论宣传作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运用科学理论释疑解惑、分析和解决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理论宣传类文章。字数限制在6000字以内。刊播时作者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并另申报1名责任编辑。

4.新闻专栏: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新闻网站刊播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的版块(单元),要求2012年12月31日前已连续刊播一年以上且年度内刊播不少于48周,每周刊播或更新不少于一次的新闻性专栏。

报纸专栏应有固定的名称,位置相对固定和独立,不含专刊和专版。广播、电视专栏应有固定名称、标识、开始曲。网络专栏应在固定页面有固定名称和链接位置。

该项目作者指策划、采写和编辑等主创人员,超过6人的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5.新闻论文:以新闻实践和新闻理论为研究主体的学术文章。字数限制在6000字以内。刊播时作者署名超过3人的,按“集体”申报,并另申报1名责任编辑(必须与发表时的责编署名一致,不明确的可以不填,或与刊载单位核实)。

6.国际传播奖项:中国新闻的对外报道,以及有效影响了国际舆论的新闻作品,以及以国际传播为研究对象的新闻论文,参评作品题材不超出上述项目的规定范围。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参照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