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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闻版面:要闻版等新闻版面(不包括摄影、漫画等专版、专刊版面和成组的版面)。作者指版面编辑和版式设计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不另申报责任编辑。 6.副刊类:包括杂文、文艺评论、特写和报告文学。报告文学长度不超过8000字,特写不超过3000字。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消息类作品。 (二)广播、电视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定义同报纸、通讯社评选项目,时长限制在4分钟内。刊播时作者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并另申报不超过2名责任编辑。 2.评论类:定义同报纸、通讯社评选项目。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广播评论时长限制在15分钟内,电视评论时长限制在40分钟内。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3.新闻专题类: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含电视新闻纪录片和分上、下两期刊播的专题)等。广播专题时长限制在30分钟内,电视专题时长限制在45分钟内,电视新闻纪录片不限时长。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定义同报纸、通讯社评选项目。代表作平均单件作品时长限制在8分钟内。作者以代表作刊播时的署名为准,刊播时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每件代表作可另报1名责任编辑。 5.新闻访谈节目类: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作品和新闻人物访谈作品,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作品时长不少于2/3。整个作品时长不超过1小时。该项目申报主创人员指主编、编导、主持人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6.新闻现场直播类: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要求必须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的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的占优。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该项目申报主创人员,超过8人的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7.新闻节目编排类:常设的以动态消息为主的集纳式新闻栏目的编排作品,时长不限。该项目申报主创人员,指参评作品的责任编辑,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三)期刊作品参评项目 1.通讯类:定义同报纸、通讯社评选项目,字数限制在5000字以内。刊播时作者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并另申报1名责任编辑。 2.评论类:定义同报纸、通讯社评选项目,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