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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闻奖评选办法 福建新闻奖是经省委批准常设的全省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每年评选一次,由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 一、评奖宗旨 开展福建新闻奖评选活动,旨在检阅我省新闻工作年度业绩,展示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及“走转改”活动成果,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在全省新闻战线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学风、改进文风,推动新闻媒体与新闻工作者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提高作品质量,提升整体效益;促进新闻媒体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新闻队伍,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推进新闻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全省工作大局服务。 二、评选范围 参评作品必须是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新闻时事类期刊、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及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原创并在2012年度内首次刊播的新闻作品;有全国统一书刊号的报刊、图书2012年首次刊发的新闻论文。 参评新闻单位须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团体会员单位。 三、评选项目及基本要求 参评作品的作者、编辑和主创人员按各项目要求申报,以刊播时署名为准(刊播时为笔名、网名的,申报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本名)。文字类作品字数以WORD“字数统计”栏“字数”项为准。 (一)报纸、通讯社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字数限制在1000字以内。刊播时作者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并另申报不超过2名责任编辑。 2.评论类: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评论等,不包括杂文和系列评论,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3.通讯类:用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含分上下两期刊发的通讯),字数限制在4000字以内。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报道,作品策划性强,单篇作品间关联性强,成系统;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跟踪式”报道;组合报道是指围绕同一主题、现象、人物、事件在同期同一专题内刊发的不同体裁的多篇报道。本评选项目不包括专栏、系列评论和系列文章,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发表的主题和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参评作品单件作品均不少于3篇。 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按作品结束刊播年度申报。参评的系列、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篇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3件代表作。代表作平均单篇作品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 作者以代表作刊播时的署名为准,刊播时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每件代表作可另报1名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