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关于开展科学发展成就辉煌——“走转改”大型主题采访活动 优秀新闻作品和优秀组织奖评选的通知 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有关中央驻闽、省直主要新闻单位: 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走转改”大型主题采访活动启动以来,各媒体根据中宣部动员会议精神和省委孙春兰书记的批示精神,按照我省活动方案,在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袁荣祥带领下,积极开展“走转改”活动,精心组织策划,推出了一批有分量、有深度、反响好的新闻报道。为调动各级媒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及时总结新鲜经验,激励广大新闻工作者更加全面、深入地宣传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成就,更广泛、更深入、更持久地开展“走转改”活动,不断提升重大主题宣传的水平和效果,根据省委领导的指示精神,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将于11月中旬开展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走转改”大型主题采访活动优秀新闻作品和优秀组织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单位 优秀新闻作品的参评单位为参加此次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走转改”大型主题采访活动的中央驻闽、省、市主要媒体,具体如下: 1.中央驻闽主要新闻单位: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日报、中新社、科技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法制日报、人民论坛杂志社等16家中央媒体驻闽机构。 2.省直新闻单位:福建日报、省广播影视集团、海峡都市报、海峡导报、东南快报,福建通讯杂志社、福建支部生活杂志社,东南网等8家省直新闻单位。 3.9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主要报纸、电台、电视台。 优秀组织奖的参评单位为积极配合做好本次采访活动的市、县、区党委宣传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单位)。 二、评选数量及表彰奖励 1.评选优秀新闻作品60件,其中一等奖10件、二等奖20件、三等奖30件;评选优秀组织奖5个。 2. 对评选出来的优秀新闻作品和优秀组织单位,主办单位将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进行表彰奖励,编辑出版优秀作品集。 三、评选办法 优秀新闻作品由设区市委宣传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按本地区推荐数量分配名额后报送,中央驻闽、省直新闻单位直接报送,由评委会评选;优秀组织奖由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推荐,经评委会评选确定。 (一)优秀新闻作品 1.作品要求 参评作品须为2012年9月10日大型主题采访活动启动以来至十八大召开前,在上述新闻单位首次刊播登载的,按照“走转改”要求,反映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成就、广大干部群众喜迎十八大的实际行动和热切期盼的各类新闻作品(含网络作品、新闻图片)。人民日报、新华社等的宣传福建的正面内参也可参评。省内媒体报送的必须是发表在本媒体按照主题采访活动要求开设的《喜迎十八大——“走转改”大型主题采访》专栏上的作品。 2.推荐数量 各新闻单位推荐的新闻作品数量如下: 中央驻闽主要新闻单位:人民日报4件、新华社6件、光明日报2件、经济日报2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2件、中央电视台3件、中国日报2件、中新社2件、科技日报2件、中国纪检监察报2件、工人日报2件、农民日报2件、中国青年报2件、中国妇女报2件、法制日报2件、人民论坛杂志社2件。 省直新闻单位:福建日报6件、省广播影视集团12件、海峡都市报4件、海峡导报3件、东南快报3件,福建通讯杂志社2件、福建支部生活杂志社2件,东南网2件。 9个设区市各3件,平潭综合实验区2件。 3.评选标准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走转改”的方式,宣传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成就和亮点。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内容准确真实,时效性强,按照短实新要求,语言生动活泼,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除上述标准外,新闻图片作品,应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内容真实,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说明简洁,制作精良。广播类作品,应清新活泼,串联自然,播音得体,编排得当,有鲜明的广播特色。电视类作品,要在表现手法、编辑制作方面创新,画面真实,声画协调。 (二)优秀组织奖 1.参评要求 参评优秀组织奖的单位应为在配合做好本次采访工作中表现突出,组织到位,采访线索持续更新,保障工作有力,记者编辑反响良好,各新闻单位刊播本地区报道数量较多、分量较重的单位。 2.推荐数量 由设区市党委宣传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组织推荐,各推荐1个。可推荐设区市本级宣传部门,也可推荐所辖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