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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暴力事件报道的四个伦理原则

2012-09-06 17:02:12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李青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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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报道——个人和社群的痊愈过程

创伤性报道如何能够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除了报道事件及其归因外,还应当告知此后社区和个体对精神创伤的反应和处理方式以及痊愈的过程。关注幸存受害者(不是所有受害者都能活下来)的恢复能力。在精神健康领域,像这样的焦点可能被称为“以力量为基础的角度”,辨识出内在的力量和帮助人们克服障碍重回有意义的生活的外部资源。

具体地说,就是根据时间上新闻与事件发生的接近性而将报道分成两“幕(act)”。例如,“9·11”之后马上进行报道的新闻就是第一幕,交代“5W”。但是不从第一幕往前走就会拖延治疗和恢复的过程。于是报道跟随或推动第二幕,开始痛苦的治疗,修复人道主义,从不同角度关注此事的长期后果。第二幕能帮助公众在悲剧环境中找到个人意义,并“建立希望和治疗的有力形象,激发和确认我们最优秀的人类本能”。

在达特新闻与创伤中心1994年的获奖报道《致命记忆》中,通过描述三位在童年时期遭受过性虐待的幸存者此后相互支持,与过去达成谅解,并在眼下发现了意义的故事,读者得知,尽管他们的情感挣扎仍在继续,但是已经在彼此身上找到了力量,并通过深厚的友谊感觉到日益增加的快乐。这样的后续报道就是“让读者‘欢笑、哭泣、歌唱、希望和对人类的未来感到好奇’的报道”。[1]319

自有新闻事业以来,新闻与创伤总是相伴而行。如何既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又能践行媒体的社会责任,同时顾全当事者的感受,遵循上述四个伦理原则,定能“三全其美”。

(作者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系副教授)

参考文献:

[1]罗恩·史密斯.新闻道德评价[M].李青藜,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1:212.

[2]菲利普·帕特森、李·威尔金斯.媒介伦理学:问题与案例[M].李青藜,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139-140.

[3]参见www.cjr.org.

[4]参见2005年Dart获奖报道《底特律自由报》的系列报道《底特律杀人案:暴力的回声》www.dartcenter.org

[5]新闻自由委员会.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R].展江,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6]利昂·纳尔逊·弗林特.报纸的良知[M].萧严,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63.

[7]参见http://www.cjr.org/reports/the_pornography_trap.php?page=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