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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性报道:纸媒在新媒介环境中的起航之帆

2012-06-18 16:08:19  来源: 新闻爱好者  作者: 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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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时期调查性报道能够引领社会变革思潮。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按照社会学者的说法就是:“社会转型是指中国社会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闭性社会向开放性社会的社会变迁和发展。”[9]转型和变革背景下,诸多社会现象的发生均呈现链条性特征,即一个新闻事件的发生,会引发一连串的问题,甚至造成高度恐慌性的社会危机。在此背景下,受众对传媒功能的嬗变有了更多的期待,他们希望传媒承担更多的责任、引领时代潮流,而调查性报道即是“受众本位”的传媒践行这种责任的最佳载体。调查性报道因其深刻性、深度性而往往被读者当做社会思潮的引领者,每一篇报道的背后都凝结了记者、编辑的全方位思考,其思想性不言而喻,最重要的是,调查性报道因题材大、前瞻性强,引起社会强烈反响,进而推动社会变革,受众阅读调查性报道有一种责任感,愿意跟着记者一起思考,公民意识被唤醒。

调查性报道融合了“以人为本”和“三贴近”的报道思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观”的践行,具体到思想文化领域,新闻的报道要“以人为本”,处处彰显人文关怀,高度尊重人权。“以人为本”报道思想就要求媒体报道遵循“三贴近”要求,不仅要贴近事实真相,还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调查性报道本身具有重要性、显著性的特点;题材大,关系人们的生活,又有了接近性的特点,贴近群众,因而具有重大的新闻价值和宣传价值。与此同时,深度报道因其情节曲折复杂,与现实生活紧密挂钩,还原百姓生活真相,贴近百姓生活,自然受到读者和观众的喜爱。

四、自媒体时代调查性报道应注意的问题

调查性报道似乎戴着一个耀眼的光环,浑身都是优点。例如,有利于新闻媒介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利,使报纸更加顺应时代的发展;有利于挖掘被隐瞒的重大新闻;有利于培养优秀的记者[10]。但它同样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如记者调查时来自权力集团、报社的阻力太大,难以成为日常主力报道,缺乏时效性等。除了传统意义上的障碍,自媒体时代的调查性报道还面临着新的挑战。

调查性报道与隐私权保护。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11]调查性报道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极易对公民个人隐私权造成侵害,把法律推向了一个尴尬的境地。我们对调查性报道记者的要求应该是:既控制这一侵犯,又不削弱自由社会获得正常运转所不可或缺的信息的能力。目前看来,我国《新闻法》尚未出台,就不可能依靠法律维持二者的平衡,所以为了避免对隐私权造成侵犯,记者应该自我鉴定什么样的调查、何种程度的信息公开会造成隐私权侵犯。

调查性报道与名誉权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调查性报道极易对新闻报道对象构成名誉权侵害,纵观国内外新闻媒介史,被提起诽谤诉讼的媒体和记者不胜枚举,即便是像《纽约时报》这样颇具“厚重感”的媒体,也在其发展历程上遭遇过多起诽谤起诉。[12]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只有避免对报道对象的诽谤,才能真正保护当事人的名誉权。记者对三种报道对象应特别谨慎:尚未被法庭定罪的犯罪嫌疑人,颇受大众欢迎的娱乐体育明星和被公众舆论质疑的企业法人。

对于调查性报道容易侵犯的两种权利,学术界有一种声音认为:对于涉及舆论监督的言论,如有片面、偏激或者其他不当,应当予以适当的宽容,而相对义务主体的名誉权保护,则应予以适当的弱化。在我国,主要有两类言论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其中之一即是批评企业产品和服务的言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监督和批评的权利。在大众传播媒介上表达这类言论,被称为舆论监督。法律规定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评论权利,不规定法人可以使用精神损害赔偿,是对媒介充分进行调查性报道的法制保障。

五、结语

在自媒体时代,调查性报道已经超越普通新闻报道成为媒体的亮点,在电子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传统媒体在“深度”上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作为践行深度性和新闻专业主义理念的调查性报道,亦应予以大力推进。诚如密苏里新闻学院教授布莱恩·S·布鲁克斯(Brain S. Brooks)所言:“在美国这样一个拥有庞大的政府机构、企业和社会的国家,报界只有进行广泛而又巧妙的调查性报道,才能尽到自己的责任。”[13]高度发展和国情复杂的中国,报界同样应通过调查性报道履行其作为党、政府和人们喉舌的责任。(作者单位: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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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埃德温·埃默里,迈克尔·埃默里.美国新闻史[M].苏金琥,等,译.北京:新华出版社,1982:493,321.

[3]欧阳明.深度报道写作原理[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4]甘惜分.新闻学大辞典[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153.

[5]周雷.新闻写作:新闻叙事修辞学例话[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9:5.

[6]徐国源.当代新闻采访与写作[M].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2006:330.

[7]喻国明.传媒变革力:传媒转型的行动路线图[M].广州:南方日报出版社,2009:序言第6页.

[8]徐宝璜.新闻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4-5.

[9]陆学艺,景天魁.转型中的中国社会[M]//.郭德宏.我们该怎样看待社会转型[N].北京日报,2003-02-24.

[10]杜俊飞.深度报道写作[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0:6,104-105.

[11]王利明.人格权法新论[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487.

[12]辜晓进.走进美国大报[M].广州:南方报业出版社,2004:419.

[13]赵刚.美国调查性报道的理念和操作.传媒学术网[DB/OL].http://academic.mediachina.net/article.php?id=5217,2007-0110/2009-12-29.